
【法】 licentiate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醫】 manchette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法】 licence to practice
person; this
"領有開業執照者"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特指通過法定程式取得政府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性許可證明的個人或實體。根據中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章規定,該執照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核發的準入憑證,證明持證人具備從事特定商業活動的法定資格。
在法律實踐中,此類主體需滿足三個核心條件:1)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程式;2)通過行業主管部門的資質審查;3)持續符合《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的經營條件。例如餐飲行業經營者必須同時持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權利範疇包含:使用核準名稱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開具發票、申請商标注冊等。義務層面則涉及年檢申報、登記事項變更備案以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信息公示責任。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BEA)将其對應為"licensed business entity",強調政府監管與市場準入的對應關系。
“領有開業執照者”是指依法取得并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個人或企業主體,具備合法開展經營活動的資格。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該詞指通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核,獲得營業執照的合法經營者。營業執照是國家對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資格的官方認可文件,包含企業名稱、地址、負責人、經營範圍、注冊資本等關鍵信息。
執照狀态說明
法律意義與作用
持有營業執照的主體可依法開立銀行賬戶、籤訂合同、注冊商标等,是商業活動合法性的基礎憑證。未取得執照擅自經營可能構成非法經營。
英語對應翻譯
該詞在英語中可譯為“licentiate”或更常用的“business license holder”,強調持證人具備法定經營許可。
該詞強調主體在合法登記且執照有效的前提下開展商業活動,是區分合法經營與非法經營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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