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醉的"是漢語中描述因過量飲酒導緻生理或行為狀态改變的形容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方面:
生理性醉酒狀态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酒醉的"指"因飲酒過量導緻神經系統受抑制的狀态",表現為動作失調、語言模糊、反應遲緩等生理現象。該詞對應的英文翻譯為"drunk"或"intoxicated",例如:"他酒醉後無法正常行走"(He was too drunk to walk straight)。
法律界定标準 中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病理性醉酒"屬于特殊法律概念,與日常用語中的"酒醉的"存在本質區别。普通醉酒狀态在英美法律體系中對應"voluntary intoxication"概念,需承擔完全刑事責任。
文學隱喻延伸 在文學創作中常延伸為"沉醉于某種精神狀态"的比喻義,如李白詩句"我醉君複樂,陶然共忘機"中的醉酒意象。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大詞典》收錄了"drunk with success"(沉醉于成功)等比喻用法。
“酒醉”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因飲酒過量導緻身體和精神狀态的變化,具體解釋如下:
指飲酒過量後,血液中酒精濃度升高,導緻神志不清、失去自控力的生理狀态。例如《魏書》記載“拔酒醉,不覺盛之逃去”,說明醉酒可能影響人的判斷力。根據現代解釋,當血液中乙醇濃度達到0.3% 時,會出現口齒不清、步态不穩等典型醉酒表現,濃度超過0.7% 則可能緻命。
常見于描述社交場合飲酒過量(如聚會醉酒),或文學作品中表現人物失控狀态(如《三國演義》中“馮禮因酒醉誤事”)。
血液酒精濃度(BAC)與醉酒程度的關系:
長期或過量飲酒可能危害健康,建議理性飲酒。若需解酒,可適量補充水分或食用含果糖食物,但重度醉酒需及時就醫。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典故或醫學影響,可參考《魏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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