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oup life insurance
collectivity
【經】 group; mass
life insurance
【醫】 life insurance; life-insurance
【經】 insurance for life; insurance till death; life assurance
life insurance
集體人壽保險(Group Life Insurance)是指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壽保險形式,由投保單位(如企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為全體成員統一購買,以一張主保單承保多名被保險人的生命風險。其核心特征和運作機制如下:
中英對照定義
關鍵特征
基礎保障
特殊條款
主要應用場景
核心優勢
對比維度 | 集體人壽保險 | 個人人壽保險 |
---|---|---|
投保主體 | 團體(企業/組織) | 個人 |
核保方式 | 團體風險評估,免個體體檢(部分情況) | 需個人健康告知及體檢 |
保單靈活性 | 保障條款由團體與保險公司協商定制 | 标準化産品,可選附加險 |
保費成本 | 人均成本較低 | 費率基于個人風險等級 |
中國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産品管理辦法》明确團體保險定義及監管要求(詳見銀保監會官網)。
國際保險學會(IIS)将Group Life Insurance定義為"Coverage provided to members of a defined group under a single contract"(來源:International Insurance Society)。
《英漢保險詞典》(商務印書館)定義:"團體人壽保險——以團體為投保單位,以成員為被保險人的定期壽險形式。"
(注:引用來源基于行業通用定義及公開政策文件,具體産品條款以保險公司官方說明為準。)
集體人壽保險(又稱團體人壽保險)是以團體為投保對象,通過一張總保險單為全體或大部分成員提供保障的人壽保險形式。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定義
由保險公司與團體組織(如企業、事業單位)籤訂總保單,覆蓋該團體内的在職成員及其家屬。投保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組織,且投保人數需達到最低标準。
投保主體
投保人通常是獨立核算的法人組織(如公司、社會團體),被保險人為在職員工,臨時工、合同工經協商也可納入。
免體檢與費率優勢
無需個人體檢,通過團體風險評估簡化流程;因規模效應,保費通常低于個人保險。
保額分級與限制
保險金額按職級或工齡分檔,防止高風險個體選擇高保額。
保障範圍廣泛
覆蓋身故、傷殘、疾病等,部分産品擴展至家屬。
依據《保險法》第二條,屬于商業保險行為,通過合同約定保險責任(如身故、疾病賠付)。
適用于企業為員工提供福利、增強凝聚力,尤其適合中大型組織。
提示:具體條款因保險公司而異,建議投保前結合《保險法》和團體需求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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