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mission to a bar
"進入司法界"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指個體通過法定程式或職業準入途徑,正式成為司法系統成員并從事法律職業活動的過程。其核心含義包含職業身份轉變、專業領域準入及法律職責承擔三個維度,具體解析如下:
職業身份轉換
"進入"強調從非司法職業狀态向司法職業者的身份過渡,需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或特定任命程式(如法官/檢察官遴選)。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十三條。
司法界範疇定義
"司法界"涵蓋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及執業律師群體,需區分:
來源: 中國司法部《2023年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白皮書》。
根據英美法系職業分類,"進入司法界"對應三種譯法:
Enter the judiciary
特指成為法官群體成員,如:
"She entered the judiciary after 15 years as a barrister."
(參考:Black's Law Dictionary "judiciary"詞條)
Join the legal profession
涵蓋律師、檢察官等廣義法律職業,如:
"New requirements for joining the legal profession took effect in 2022."
(來源:American Bar Association職業準入指南)
Access to judicial careers
強調制度性準入路徑,如司法考試(Judicial Examination)或律師執業許可(Admission to the Bar)。
進入途徑 | 法律依據(中國) | 國際對應機制 |
---|---|---|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 Bar Examination (US) |
法官/檢察官遴選 | 《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辦法》 | Judicial Appointments Commission (UK) |
律師執業許可 |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 Admission to the Roll (Commonwealth) |
注:因平台限制無法提供直接鍊接,請通過中國司法部官網、聯合國法律數據庫或權威法律出版社獲取原文。
“進入司法界”指個人通過特定途徑成為司法系統的一員,從事與法律實施、案件處理、公民權益保護相關的工作。具體解釋如下:
司法界指由司法機關及法律職業群體構成的領域,核心職責包括:
根據職能不同,主要分為以下機構:
若需了解具體考試政策或職業發展細節,可參考司法部官網或地方司法機關的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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