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conomic law
經濟法(Economic Law) 是指調整國家在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在于通過法律手段規範政府與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市場秩序并促進社會公共利益。以下從定義、特征與功能三方面解析:
法律範疇
經濟法既包含公法屬性(如政府對市場的監管),也融合私法元素(如企業間的公平競争規則),是介于公法與私法之間的獨立法律部門。其調整對象主要包括:
中英文術語對照
注:部分英美法系國家常以"Regulatory Law"或"Business Regulation"指代相近範疇。
國家幹預性
經濟法以矯正市場失靈為目标,授權政府通過立法限制壟斷、規範不正當競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4條)。
社會本位性
區别于民法的個體權利本位,經濟法強調社會整體利益優先,例如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傾斜保護弱勢群體。
政策融合性
其規範常與國家經濟政策聯動,如"十四五"規劃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配套實施。
宏觀調控工具
通過《預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等,保障財政政策與貨币政策的合法性。
市場秩序維護
打擊欺詐行為(《反不正當競争法》)、強制信息披露(《證券法》),降低交易成本。
可持續發展保障
以《環境保護稅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平衡經濟增長與生态保護。
學術定義
"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 潘靜成、劉文華.《經濟法(第五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7.
(教材第3章)
功能闡釋
"現代經濟法的本質是政府幹預經濟的法,旨在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與滞後性。"
—— 楊紫烜.《經濟法》.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9.
國際視角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将經濟法相關規則納入《電子商務示範法》等國際商法框架,促進全球市場規則協調(詳見UNCITRAL官網)。
立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立法宗旨見于《立法法》第8條,明确"基本經濟制度"專屬立法權(中國政府網)。
附:法律英語關鍵術語
中文 | 英文 |
---|---|
宏觀調控 | Macroeconomic Control |
市場規制 | Market Regulation |
反壟斷 | Antitrust / Anti-Monopoly |
社會分配 | Social Distribution |
消費者權益 | Consumer Rights |
以下是關于“經濟法”的詳細解釋: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是通過法律手段規範經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例如,經濟法既包括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如稅收、金融政策),也涵蓋對企業的微觀管理(如反壟斷、消費者權益保護)。
根據權威資料,經濟法的體系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經濟法是現代國家治理經濟的重要工具,通過平衡市場自由與國家幹預,保障經濟健康發展。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經濟法學》教材或權威法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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