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record medium; recording medium
"記錄媒體"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定義指用于存儲和傳輸信息的物理載體或數字平台。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與《牛津英漢雙解詞典》的雙向釋義,該術語包含三層内涵:
物理存儲介質
指能持久保存數據的有形載體,包括磁帶(magnetic tape)、光盤(optical disc)、硬盤(hard disk)等物質形态。《計算機存儲技術白皮書》(中國電子技術标準化研究院,2023)特别指出,這類介質需滿足ISO/IEC 30121标準規定的耐久性要求。
數字記錄系統
涵蓋雲端存儲(cloud storage)、區塊鍊分布式賬本(blockchain ledger)等現代信息技術形式。國際電信聯盟(ITU-T X.1805建議書)将其定義為"可通過機器讀取的電子記錄載體"。
法律認定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二章,符合國家标準GB/T 38540-2020的電子記錄介質具有法律效力,包括數字證書、時間戳服務器等認證載體。
該術語的英語對應詞"recording media"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強調其作為證據載體的法律屬性,指能固定事件狀态的任何可檢索介質。美國國家标準技術研究院(NIST SP 800-88)特别區分了揮發性介質(volatile media)與非揮發性介質(non-volatile media)的技術差異。
根據權威文獻和技術資料,“記錄媒體”的定義可綜合為以下幾點:
核心定義
記錄媒體是用于存儲、傳遞或再現信息的物理或數字介質,其核心功能在于記錄數據并作為信息載體。例如紙張、磁帶、光盤、硬盤等均屬于此類。
功能擴展
除了靜态存儲,現代記錄媒體(如專利中提到的技術)還能動态更新信息,并通過軟件代理實現交互。例如可擦寫光盤或雲端存儲支持實時數據修改。
分類與形式
應用領域
涵蓋信息存檔、傳播(如出版物)、技術再現(如音視頻回放)等場景。
與普通媒體的區别
媒體泛指傳播工具(如電視、網絡),而記錄媒體更強調“存儲”和“可追溯性”,需長期或臨時保存信息。
如需進一步了解技術細節,可參考的《記錄媒體技術》文獻或的專利文檔。
阿樸啡邊際産品丙氨酸不可判定的槽中囊腫測試資料鏟形的處理機狀态字等底架法庭外的分段開關蜂形副載波波道複制轉移開關過期的貸款抵押品保管費揮手示意架拱裂尖磷酸鈉羅勒氏核氯苯氨靈脈絡膜動脈嗎啉酮尿流計啟動選項屈内氏甲烯藍生物的保護守護數據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