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uty paying value
【經】 dutiable price; tax-paid cost
cost; value; happen to; on duty
【醫】 number; titer; titre; value
完稅價值(Dutiable Value)是一個海關和國際貿易領域的核心術語,指海關依法審定并據以計算征收進口貨物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等稅費的基準價格。其核心在于海關對貨物價值的法定認定,而非簡單的交易價格。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
法律定義與構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完稅價值通常以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确定。成交價格指買方為進口貨物向賣方實付、應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直接支付和間接支付的價款。它需包含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若成交價格不能确定,海關将依次采用相同/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法、倒扣價格法、計算價格法或合理方法進行估定。
計算基礎與公式表示
對于最常見的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完稅價值,其基本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text{完稅價值 (Dutiable Value)} = CIF text{ 價格} + text{其他需計入的價款} $$ 其中,CIF 價格 指成本(Cost)、保險費(Insurance)和運費(Freight)運抵中國輸入地點的總和。其他需計入的價款可能包括買方負擔的傭金、經紀費;與貨物構成一體的容器費用;包裝材料和勞務費用;特許權使用費;賣方因買方轉售、處置或使用貨物而獲得的收益等。
核心目的與應用
完稅價值是海關計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唯一法定計稅依據。海關審定完稅價值的過程,旨在确保國家稅收應收盡收,維護公平貿易秩序,防止低報、瞞報價格等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
權威來源參考:
完稅價值(即完稅價格)是海關對進出口貨物計征關稅時使用的計稅基礎價格,其法律依據和計算方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五條中有明确規定。以下是具體解釋:
完稅價格是海關依法審定的進出口貨物計稅基準價,包含貨物交易價格及相關費用總和。當成交價格無法确定時,海關有權依法估定價格。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以CIF價為基礎):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以FOB價為基礎):
關稅完稅價格: $$CIF = FOB + 運費 + 保險費$$ 或 $$CIF = frac{FOB + 運費}{1 - 保險費率}$$ (當保險費率單獨計算時適用)。
增值稅計稅價格: $$增值稅完稅價格 = CIF times (1 + 關稅稅率)$$
以上内容綜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財稅實務操作規範,實際執行中可能因商品類别或政策調整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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