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ccessor in total
completeness; entireness; entirety; absoluteness; every bit; perfectness
【醫】 hol-; holo-
heir; inheritor; successor
【經】 heirs
"完全的繼承人"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術語"universal successor"或"heir universal",指根據法律規定或遺囑指定獲得被繼承人全部財産及權利義務的主體。該概念在中國《民法典》繼承編中有明确定義,需滿足三個核心條件:合法繼承資格、無權利限制狀态和整體權利義務承接。
具體包含以下法律特征:
權威法律文獻如《中國繼承法實務指南》(法律出版社,2023)指出,完全的繼承人身份确認需通過公證程式或法院确權裁決。國際比較法視角下,該制度與英美法系的"administrator"存在本質差異,後者主要承擔遺産管理職能而非權利承繼。
關于“完全的繼承人”這一表述,法律術語中并無直接對應的定義,但結合相關法律條文和繼承制度,可以理解為具備完整繼承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的繼承人。以下是具體解釋:
根據《民法典》規定,繼承人是指依法承受被繼承人(死者)遺産的自然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兩類。
“完全的繼承人”可能指以下兩種情形:
權利完整性
義務全面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繼承程式或争議解決,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參考《民法典》繼承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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