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eign settlement
foreigner; outlander
【法】 alien amy; aliens; foreign nationals; foreigner
abide; reside; residence
area; borough; classify; distinguish; district; region; section
【計】 region
【醫】 area; belt; field; quarter; regio; region; zona; zone
外國人居留區(Foreigners' Residential Area)指主權國家為外籍人士集中居住、生活及從事合規活動設立的特定區域。該概念在漢英法律文書中常譯為"Designated Residential Zone for Foreign Nationals",強調其法定屬性和空間邊界。
從國際法角度,此類區域需符合《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對"consular district"(領區)的定義,即外國公民在此享有領事保護但受屬地管轄限制。中國政府實施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明确規定,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者可依法在境内特定區域長期居住。
現代外國人居留區通常包含以下特征:
該制度與曆史上的"foreign concession"(租界)存在本質區别,現代居留區完全在中國法律框架下運行,外籍居民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規。國務院2019年發布的《關于做好新時期涉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了此類區域的管理标準。
外國人居留區是指一國政府通過法律或條約劃定的允許外國人在境内特定區域集中居住或活動的區域,其定義和性質需結合曆史背景與當代管理來理解:
曆史背景下的特殊區域(主要參考) 19世紀至20世紀初,部分國家(如日本、中國)設立的外國人居留地具有治外法權性質,例如日本的居留地效仿中國租界模式,目的是隔離外國人與本國居民,并賦予外國人在該區域内的行政和司法特權。這類區域本質上是殖民擴張的産物,現已基本消失。
現代法律概念中的居留管理(綜合)
相關概念辨析
提示:當代國際法中,除外交使館區等特殊領域外,一般不存在主權割讓性質的外國人居留區。具體國家的居留政策建議查詢該國移民管理部門最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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