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onsequence rule; rule of inference
推論規則(Rule of Inference)是邏輯學與數學證明中的核心概念,指從已知命題(前提)推導出新命題(結論)所遵循的合法推理方式。在形式系統(如命題邏輯、謂詞邏輯)中,它通過嚴格的語法結構确保推理的有效性。
漢語中“推論規則”對應英文術語“Rule of Inference”,其标準定義為:若給定一組前提形式,可通過該規則生成有效的結論形式。例如,假言推理(Modus Ponens)的漢英結構可表述為:
$$
frac{P rightarrow Q, quad P}{Q}
$$
$$
frac{P rightarrow Q, quad eg Q}{ eg P}
$$
根據邏輯學經典文獻,推論規則需滿足可靠性(Soundness)與完備性(Completeness)。可靠性指規則在語義上保真(若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真),完備性指所有真命題均可通過規則導出。這一特性使其成為計算機科學(如自動定理證明)和哲學論證的理論基礎。
(注:因未提供有效引用來源鍊接,本文内容依據《數理邏輯基礎》《形式系統與自動推理》等學科通用教材定義綜合闡述。)
推論規則(Rule of Inference)是邏輯學中的核心概念,指在邏輯推理中,從前提(已知命題)合法推導出結論的規範化方法。它确保推理過程的有效性,是構建嚴謹論證的基礎。以下是關鍵要點:
肯定前件(Modus Ponens)
形式:若命題 ( P rightarrow Q ) 為真,且 ( P ) 為真,則必然推出 ( Q ) 為真。
例:如果下雨則地濕,現在下雨了,因此地濕。
否定後件(Modus Tollens)
形式:若 ( P rightarrow Q ) 為真,且 (
eg Q ) 為真,則推出 (
eg P ) 為真。
例:如果下雨則地濕,現在地未濕,因此未下雨。
假言三段論(Hypothetical Syllogism)
形式:若 ( P rightarrow Q ) 和 ( Q rightarrow R ) 為真,則推出 ( P rightarrow R )。
例:若努力學習則成績好,成績好則能升學,因此努力學習則能升學。
析取三段論(Disjunctive Syllogism)
形式:若 ( P lor Q ) 為真,且 (
eg P ) 為真,則推出 ( Q ) 為真。
例:今天要麼晴天要麼雨天,現在未下雨,因此是晴天。
通過系統應用推論規則,可提升邏輯思維能力,避免常見推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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