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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交付英文解釋翻譯、推定交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structive delivery

分詞翻譯:

推定的英語翻譯:

illation
【法】 artificial presumption; praesumptio; presume; supposition

交付的英語翻譯:

consign; consignation; deliver; delivery; hand over; pay; shell out; tradition
【經】 deliver over; delivery; pay delivery; refer

專業解析

推定交付(Constructive Delivery),又稱象征性交付,是法律(尤其是合同法與物權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并非通過實際轉移标的物占有,而是通過交付代表标的物所有權的憑證或其他被法律或交易習慣認可的方式,使受讓人取得對該标的物間接占有的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已完成交付。

其核心含義與法律效力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1. 核心定義與法律效力:

    • 推定交付的本質在于以象征性行為替代實物轉移。當轉讓人将能夠合法、有效地控制或處分标的物的憑證(如提單、倉單、所有權證書等)交付給受讓人時,即使實物尚未實際移動或仍由第三方(如承運人、倉庫保管人)占有,法律即推定交付已經完成。
    • 完成推定交付後,通常産生與實際交付(Physical Delivery) 相同的法律效果:所有權發生轉移(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風險負擔也可能隨之轉移(具體需視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如INCOTERMS規則),受讓人取得對标的物的間接占有和處分權。
  2. 法律依據與權威解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雖未直接使用“推定交付”一詞,但其精神體現在關于标的物交付與所有權轉移的規定中(如第133條)。司法實踐和法學理論普遍承認,交付物權憑證可以産生轉移所有權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也支持這一觀點,認為在特定交易中(如國際貿易),交付提單等單證即視為交付貨物本身。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23條規定:“動産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裡的“交付”在學理和實務中通常解釋為包括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如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而推定交付(象征性交付)是指示交付的一種典型表現形式。即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該權利通常體現在提單等物權憑證上)來代替實際交付。
    • 國際貿易慣例(INCOTERMS): 在CIF、CFR等貿易術語下,賣方将貨物裝上船并取得清潔提單後,将提單交付給買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此時貨物可能仍在海上運輸,但買方憑提單即可提貨并處置貨物,這是國際貿易中推定交付最經典的例子。國際商會(ICC)制定的INCOTERMS規則在全球範圍内具有極高權威性。
  3. 典型適用場景:

    • 國際貨物買賣: 使用提單、海運單、空運單等運輸單據的交付。
    • 倉儲貿易: 倉單的轉讓。
    • 大宗商品交易: 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的轉移。
    • 有價證券交易: 如股票、債券的憑證或電子記錄過戶(現代形式)。

推定交付是一種法律拟制的交付方式,通過交付代表所有權的關鍵憑證(而非實物本身)來實現物權變動。其法律效力在于,一旦完成有效的憑證交付,即産生所有權轉移和風險可能轉移的效果。這一概念根植于中國《合同法》、《物權法》的原則規定以及國際貿易慣例(如INCOTERMS),是保障交易便捷與安全的重要法律機制。

來源參考: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3. 國際商會(ICC).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現行有效版本.

網絡擴展解釋

推定交付是法律中基于特定事實或交易習慣,對标的物交付行為作出的法律拟制,無需實際轉移占有即可認定交付完成。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解析:

一、基本定義

推定交付指在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交付行為的情況下,依據法律規定、交易習慣或邏輯推理,對交付狀态進行法律确認。例如:買方在合同籤訂前已實際占有标的物,則合同生效時自動視為完成交付。

二、法律依據

  1. 《合同法》相關規定
    當合同未明确約定交付時間時,可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進行推定。若标的物在合同訂立前已被買方占有,合同生效時間即為交付時間。

  2. 舉證責任轉移
    推定交付将舉證責任轉移至否定交付事實的一方,主張未交付方需提供反證(如證明标的物未實際控制)。

三、典型適用情形

四、與其他交付方式的區别

與現實交付(實物轉移)不同,推定交付屬于觀念交付的一種,通過法律規則實現物權變動。其核心在于通過客觀事實(如占有狀态、合同條款)推定交付完成,而非依賴物理行為。

推定交付制度平衡了交易效率與公平性,既避免重複交付的繁瑣,又通過法律推定保障交易安全。具體適用需結合《民法典》等最新法規及個案證據鍊。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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