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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效力範圍英文解釋翻譯、時間的效力範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mporal sphere of validity

分詞翻譯:

時間的英語翻譯:

hour; time; when; while
【化】 time
【醫】 tempo-; time
【經】 time

效力範圍的英語翻譯:

【法】 scope of validity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時間的效力範圍”這一法律術語可拆解為以下核心概念:


一、術語構成解析

  1. 時間(Time)

    指法律規則生效、失效或産生影響的特定時段,如訴訟時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或法律溯及力(Retroactivity)。

    例:《民法典》第188條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3年 。

  2. 效力範圍(Scope of Validity)

    指法律約束力在時間維度上的邊界,包括生效時間、失效時間及對既往行為的溯及力。

    法律依據: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Non-retroactivity)是普遍法理 。


二、漢英對照關鍵表述

中文術語 英文對應表述 應用場景示例
生效時間 Effective Date 新法自公布後第15日生效
失效時間 Expiration Date 舊條例于新法實施時廢止
溯及力 Retroactive Effect 刑法修正案對生效前行為的適用性
時效期間 Prescription Period 合同糾紛的3年訴訟時效

三、權威法律文獻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93條明确規定法律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例外需明文規定(全國人大公報 。

  2. 聯合國《條約法公約》

    第28條指出條約不約束生效前已終止的行為(UN Treaty Collection 。


四、典型場景應用


結論

“時間的效力範圍”本質是法律規則在時間軸上的作用邊界,其英譯需結合具體語境選擇"Temporal Scope of Validity"或"Time Effect in Legal Force"。理解該概念需同步掌握法不溯及既往(Non-retroactivity)與既判力(Res Judicata)等關聯原則。

(注: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資源,本文依據中國法律條文及國際公約學理解釋,來源标注為法律文本及官方公報。)

網絡擴展解釋

時間的效力範圍是指法律在生效時間、終止時間及溯及力三個維度上的約束力,具體解釋如下:


一、生效時間

指法律開始産生效力的時間點,通常有兩種形式:

  1. 公布即生效: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直接生效(例如某些緊急法規)。
  2. 特定日期生效:法律公布後明确未來某一日期生效(如《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2021年1月1日生效)。

二、終止時間

指法律失去效力的時間,常見方式包括:

  1. 明示廢止:新法明文規定舊法終止效力(如《立法法》明确舊法與新法沖突時自動失效)。
  2. 默示廢止:新法實際替代舊法内容,舊法自然失效。

三、溯及力

指法律對生效前的事件或行為是否適用,主要分為三種原則:

  1. 從舊原則:新法不溯及既往,舊行為適用舊法(如刑法一般采取此原則)。
  2. 從新原則:新法可溯及既往(適用于特定民事或行政領域)。
  3. 從舊兼從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若新法更有利于當事人則例外(刑法中的例外情形)。

時間效力範圍的核心是法律何時生效、何時失效以及對過去行為的約束力,其規則直接影響法律適用的公平性與連續性。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的溯及力條款,可參考立法文件或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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