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y down one's life for a just cause
"舍生取義"是中國傳統哲學中的核心倫理概念,指在生命與道義沖突時,主動選擇為正義犧牲生命的行為。該成語源自《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孟子》原文)。英語對應譯為"to sacrifice one's life for righteousness",強調将道德原則置于個體生存之上的價值抉擇。
從漢英詞典編纂角度看,《漢典》将其釋義為"為維護正義事業而不怕犧牲生命",并标注成語結構為聯合式,在句子中多作謂語、定語使用(來源:漢典"舍生取義"詞條)。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英漢漢英詞典》則給出"give up life for righteousness"的直譯,突顯動作的完整性(來源:Oxford Languages詞庫系統)。
這一概念在中國文化中具有三重哲學維度:其一源自儒家"殺身成仁"的倫理觀,其二體現墨家"興天下之利"的兼愛思想,其三關聯道家"死而不亡者壽"的精神超越(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中國倫理思想史》)。現代用法常見于褒揚英雄事迹,如文天祥《正氣歌》"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的曆史書寫(來源:中華書局《全宋詩》第68卷)。
在跨文化交際中,需注意與西方"martyrdom"(殉道)概念的區别:前者側重對抽象道義的堅守,後者多與具體宗教信仰關聯。美國漢學家安樂哲(Roger T. Ames)在《儒家角色倫理學》中指出,這種差異體現中西哲學對"個體與集體關系"的不同認知範式(來源:夏威夷大學出版社學術專著頁)。
“舍生取義”是漢語成語,意為舍棄生命以追求正義,常用來贊揚為崇高理想或正義事業犧牲的精神。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承載了儒家對“義”的推崇,成為中華文化中道德氣節的象征,激勵後人堅守原則。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典故,可參考《孟子》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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