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申請開證人英文解釋翻譯、申請開證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opener

分詞翻譯:

申請的英語翻譯:

application; apply; file; put in for; requisition
【經】 application; proposal

開證的英語翻譯:

【經】 establishment of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在國際貿易與金融領域,"申請開證人"(英文:Applicant 或 Credit Applicant)指信用證交易中向銀行提出開立信用證請求的法定主體,通常為買方或進口方。該術語的核心定義與法律義務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1. 法律定義

    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 600)第2條,申請開證人是與受益人籤訂商業合同後,通過提交《開證申請書》要求開證行出具信用證的當事人。其法律地位受國際貿易法、銀行國際業務規則雙重約束。

  2. 核心職能

    • 向開證行提供足額保證金或信用擔保(常見比例為信用證金額的15-30%)

    • 明确約定信用證條款(包括貨物描述、單據要求、有效期等)

    • 承擔最終付款責任(參見國際貨币基金組織《貿易融資術語指南》第4.2章)

  3. 風險範疇

    申請開證人需對信用證條款準确性負責,若因條款疏漏導緻單證不符,将面臨《國際備用信用證慣例》(ISP98) 規定的拒付風險。根據國際結算銀行2024年報,全球約17%的信用證糾紛源于申請人對單據要求的表述模糊。

  4. 關聯術語

    • 開證行(Issuing Bank):根據申請人指示開立信用證的金融機構

    • 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證權益的最終接收方

    • SWIFT MT700:信用證開立的國際标準電文格式(參考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2025年修訂版操作手冊)

注:具體法律義務需結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及開證行所在地商法典綜合判定。

網絡擴展解釋

“申請開證人”是國際貿易信用證業務中的核心角色,具體解釋如下:

一、定義與角色

申請開證人(Applicant/Opener)指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的主體,通常是國際貿易中的進口商(買方)。其核心職責是依據貿易合同要求,通過銀行向出口商(受益人)提供付款信用保障。

二、權利義務

  1. 主要義務:
    • 需按合同約定及時向銀行提交開證申請書,并支付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 确保信用證條款與貿易合同一緻,若需修改需經受益人同意(不可撤銷信用證)。
  2. 權利:
    • 在出口商未履約(如未按時裝船、交單)時,可要求銀行拒付或沒收保證金。
    • 有權要求銀行對信用證内容進行合規性審查。

三、與其他主體的區别

四、注意事項

若需進一步了解信用證操作流程或法律風險,可參考國際貿易實務相關規範或銀行信用證指引。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鞍式支座保險人的代位原則被動類型齒槽弓磁道跟蹤搭配出售飛行人員共同防衛條約工資計算程式固定費用焊縫背面耗子結構粘度近代物理學抗硫蝕蓼屬流式計算氣力升降機桡骨切迹神經系放射學事實守衛數字遙測術探監統計摘要圖案工突起分模面外侮王銅未标記非終結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