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vailing party
recover; win a lawsuit
【法】 carry the cause; win one's case; win over; winning a suit
a; an; each; one; per; same; single; whole; wholehearted
【醫】 mon-; mono-; uni-
direction; power; side; square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勝訴的一方”指在訴訟中獲得法院有利判決或裁定的當事人,其核心含義及權威解釋如下:
勝訴的一方(Prevailing Party)指在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經法院審理後獲得有利判決的原告或被告。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其需滿足兩個要件:
權利确認性
勝訴方通過判決取得法定權利(如合同履行、侵權賠償),區别于程式性勝訴(如管轄權異議成立但未解決實體争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53條明确,勝訴需以“實體權利實現”為判定标準。
主體兼容性
原告、被告、反訴原告、第三人皆可成為勝訴方。例如: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表述 | 適用場景 |
---|---|---|
勝訴的一方 | Prevailing Party | 通用術語(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Rule 54(d)) |
勝訴當事人 | Successful Litigant | 學術文獻常用 |
獲支持方 | Party in Whose Favor Judgment is Entered | 判決書正式表述(《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
(注:為符合原則,上述引用來源均為可公開查證的法律出版物及司法解釋文件。)
根據法律術語的定義,“勝訴的一方”指在訴訟中獲得法院有利判決的當事人,即其主張被法院認可并支持的當事人。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本定義
勝訴的一方是法院通過判決确認其訴求合法合理的主體。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隻要法院的判決結果對其有利,即可稱為勝訴方()。例如,原告請求賠償獲支持,或被告被判定無需承擔責任時,均屬于勝訴。
法律效果
與敗訴的對比
勝訴與敗訴相對,敗訴方需承擔不利後果,如履行義務或接受處罰()。
勝訴一方的核心特征是其訴求被法院采納并作出有利判決。具體權益需根據案件類型和判決内容确定。如需進一步了解訴訟程式或權利實現,可參考法律條文或專業機構解讀。
比較分析不正當彩色相位檢波器大容量磁心存儲器地名辭典二級儲備佛手柑焊接區合法公司滑動比率交貨港頸深動脈空氣霧化器塊莖瀝青産品旅行證件馬-德二氏頸反射秘魯香脂強求一緻的全封閉風扇冷卻潤滑油粘度舌咽神經上節石墨管十四烷酸食欲正常四氯化六氨鉑碳分子篩同時分離完全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