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法律與貿易語境中,“交貨港”(Port of Delivery)指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完成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指定港口。該術語具有三層核心含義:
法律屬性
依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第31條,交貨港的确定直接關聯賣方履行義務的地理位置,若未明确約定則默認以賣方營業地為交貨點。該條款構成國際貿易争端解決的重要依據。
貿易術語關聯性
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Incoterms 2020),交貨港在不同條款中存在差異化定義: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中标注的交貨港具有物權憑證功能,依據《海牙-維斯比規則》(Hague-Visby Rules),收貨人憑正本提單在交貨港提貨構成承運人放貨的法定條件。
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官網CISG文本;國際商會Incoterms® 2020官方釋義;國際海事委員會《海牙-維斯比規則》第1條第(b)款。
交貨港(Port of Delivery)是國際貿易和運輸中的關鍵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交貨港指貨物從運輸工具(如船舶)卸下并完成所有權轉移的港口。它強調賣方在此地點完成交貨義務,買方開始承擔後續風險和費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貿易術語(如DEQ)下的責任劃分,可查閱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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