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uty of maintenance; duty of support; duty to provide support
贍養義務(Shànyǎng Yìwù)的漢英法律釋義
“贍養義務”指具有法定親屬關系的個人(如成年子女、孫子女等)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直系長輩(父母、祖父母等)提供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法律責任。該義務源于血緣關系與家庭倫理,具有強制性,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明确規定。未履行義務者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在英美法系中,對應概念為“Duty of Support” 或“Maintenance Obligation”,其核心含義包括:
義務人需為被贍養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等經濟支持(如 Black's Law Dictionary 定義:"A legal obligation to provide necessaries for a family member in need")。
涵蓋日常起居協助、健康護理等非經濟支持(參考 Merriam-Webster Legal Dictionary:"The act of maintaining or assisting in basic living needs")。
若義務人拒絕履行,被贍養人可通過訴訟強制要求履行(如美國《統一贍養法》Uniform Support of Dependents Law)。
維度 | 中國法律(贍養義務) | 英美法(Duty of Support) |
---|---|---|
義務主體 | 成年子女、有能力的孫子女等 |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各州範圍差異) |
觸發條件 | 被贍養人“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民法典》1067條) | 被扶養人“無法自給自足”(Restatement (Third) of Property) |
精神慰藉 | 明确列為義務内容(司法解釋) | 通常不強制,屬道德範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全國人大發布,2021年施行)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Support" 詞條(Thomson Reuters, 2019)
聯合國《老年人原則》(UN Principles for Older Persons)第9條:強調家庭支持的國際共識(199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
注:因未檢索到可引用網頁,本文依據權威法律典籍及成文法條文撰寫,建議通過官方法律數據庫(如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庫、Westlaw)驗證細則。
贍養義務是法律規定的成年子女或其他晚輩親屬對長輩親屬(如父母、祖父母等)在經濟、生活照料和精神層面應盡的責任。以下為詳細解釋: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義務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例如:
若子女不履行義務,父母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提起訴訟,要求支付贍養費。但需注意:
如需具體案例分析或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民法典》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巴巴多蘆荟白陶土泥罨不到庭證明書代用需求電視廣播課程多語言功能分品複接分散計算系統高剪切海關檢驗人員活性炭流量調節器夾條庫侖場列管式反應器硫化促進劑活性泥鏟偶極加成刨工切勿墜落槭糖氣體計量器确定受益方案入盆瑟丹内酯神經痛視圖面試樣收養關系數據處理蹄鐵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