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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期間英文解釋翻譯、上訴期間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rm for appeal

分詞翻譯:

上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appeal to
【經】 appeal

期間的英語翻譯:

course; length; period; session
【經】 period; session

專業解析

我無法提供基于權威來源的引用鍊接。以下為基于法律術語标準的解釋:

上訴期間(Appeal Period)

指法律規定的當事人對未生效裁判提起上訴的有效時限。該期間屬于法定不變期間,自裁判文書送達次日起算,逾期未上訴則喪失上訴權。

法律特征

  1. 強制性

    期間長度由訴訟法明文規定,不得任意延長或縮短(《民事訴訟法》第171條、《刑事訴訟法》第230條)。

  2. 起算規則

    民事案件:判決書送達後15日内,裁定書送達後10日内(《民事訴訟法》第171條);

    刑事案件:判決書送達後10日内,裁定書送達後5日内(《刑事訴訟法》第230條)。

  3. 效力範圍

    上訴期間屆滿前,一審裁判不發生法律效力;期間屆滿未上訴的,裁判即生效。

英文對應術語

實務要點

建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網或《元照英美法詞典》獲取權威定義。

網絡擴展解釋

上訴期間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法院的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時,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的法定期限。這一期限的設置既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也确保了司法程式的效率。以下是具體說明:

一、上訴期間的定義與分類

  1. 民事訴訟

    • 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從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或裁定書的次日開始計算。
    • 例如:若當事人于4月1日收到判決書,則上訴期從4月2日起算,至4月16日屆滿。
  2. 刑事訴訟

    • 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5日,同樣從收到法律文書的次日起算。

二、期間計算規則

三、未上訴的後果

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訴,則一審判決或裁定自動生效,當事人喪失通過上訴程式尋求救濟的權利。

四、特殊情形

上訴期間是維護司法公正與效率的重要制度,當事人需嚴格遵守期限規定,必要時可咨詢專業法律人士以規避風險。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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