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t risk after landing
barque; boat; sailer; ship; shipboard; vessel
【醫】 scaph-
arrive; go to; reach; to
【醫】 ak-
harbor
after; back; behind; offspring; queen
【醫】 meta-; post-; retro-
【經】 discharge liability
在漢英詞典及海事法律語境下,“船到港後解除責任”指承運人(船方)在船舶抵達約定港口并将貨物完好交付給收貨人或合法持有人後,其基于運輸合同産生的貨物運輸責任即告終止。這一術語的核心在于承運人責任以貨物在目的港的妥善交付為解除條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中文釋義與法律内涵
“船到港後解除責任”強調承運人的合同責任并非在船舶抵達港口時自動解除,而是需完成貨物的實際交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46條,承運人對貨物的責任期間為“從裝貨港接收貨物時起至卸貨港交付貨物時止”。若貨物在交付前發生滅失或損壞,承運人仍需擔責(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46條)。
英文對應術語與法律背景
該表述的英文可譯為"Discharge of Liability upon Ship's Arrival at Port" 或"Termination of Responsibility after Vessel Reaches Port"。其法律基礎源于國際海運公約(如《海牙-維斯比規則》),其中規定承運人責任期間為“鈎到鈎”(Tackle to Tackle),但實踐中常擴展至“港到港”(Port to Port)。責任解除需滿足:
責任解除的關鍵條件
責任解除需以貨物完好交付為前提。若貨物在卸貨港因承運人過失發生損毀(如裝卸不當),或交付對象非提單持有人,則責任不解除。例如:
責任轉移的法律效果
交付完成後,貨物風險與保管責任轉移至收貨人。承運人自此免除運輸合同下的以下義務:
注:以上法律條文及公約條款可通過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官網(uncitral.un.org)等權威平台查詢原文。
“船到港後解除責任”是國際貿易和航運領域中的專業術語,主要用于界定承運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責任範圍。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承運人(如船公司)對貨物的責任在船舶抵達目的港并完成卸貨後終止。此時,貨物的風險和責任從承運方轉移至收貨方或相關責任方。
英文對應表達
該術語的英文翻譯為“not risk after landing”,但更常見的國際條款可能使用類似“Risk terminates upon discharge at port”的表達,需結合具體合同條款确認。
應用場景
注意事項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細節或合同案例,可參考權威航運條款文件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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