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aturalization right
agree with; enter; income; join
book; membership; native place; record; roll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入籍權(Right to Naturalization)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解析
定義與法律依據
入籍權指個人通過法定程式申請并取得他國國籍的權利,其核心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年頒布,2020年修訂)第七條,以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五條。在漢英法律術語中,"入籍權"對應英文"Right to Naturalization",強調國家主權下的程式性權利(《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
核心内容與限制
中英文術語對比
權威參考來源
入籍權指個人通過法定程式申請并加入某一國家國籍的權利,使其成為該國公民,享有與本土公民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入籍權涉及國籍的轉換,即個人主動放棄原國籍(如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通過滿足目标國家的居住時長、語言能力、經濟條件等要求,經法律程式成為該國公民。入籍後,個人将持有該國護照,享有選舉、被選舉、擔任公職等政治權利。
與永久居留權的區别
法律影響
入籍後需履行公民義務(如納稅、兵役),同時受目标國法律全面約束。對中國公民而言,入籍他國将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回國需申請簽證。
適用場景
入籍適合希望深度融入他國社會、追求政治參與或長期定居的人群;而永久居留權更適合僅需生活便利、保留原國籍的人士。
入籍權是法律賦予外籍人士通過特定程式成為公民的權利,需權衡國籍轉換的利弊,尤其涉及原國籍的喪失和權利義務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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