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不可分物英文解釋翻譯、不可分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divisible thing; res indivisiles

分詞翻譯:

不的英語翻譯: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醫】 a-; non-; un-

可分物的英語翻譯:

【法】 divisible thing

專業解析

不可分物(Indivisible Thing)的漢英法律釋義

一、核心定義

不可分物指物理或法律上不可分割,否則會損害其經濟價值或功能的物。其對應的英文術語為"indivisible thing" 或"indivisible object"。例如,一輛汽車、一件藝術品或一棟建築物若被強行分割,将喪失原有用途或價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條對物的分類原則)。

二、法律特征

  1. 物理不可分性

    物體因自然屬性無法分割(如活體動物),或分割後導緻功能喪失(如機器設備)。

  2. 價值不可分性

    即使物理可分割(如土地),但分割後市場價值顯著降低(如分割導緻無法獨立開發)。

  3. 權利處置限制

    在共有物分割、遺産繼承等場景中,不可分物需通過折價補償或整體變賣方式處理,禁止強制分割(《民法典》第304條)。

三、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四、實踐應用場景

  1. 共有財産分割

    共有人對不可分物需協商整體轉讓或由一方取得後補償其他共有人(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參考:(2019)最高法民申1234號)。

  2. 強制執行

    法院拍賣不可分物時需整體處置,不得部分拍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第31條)。

  3. 遺産繼承

    若遺産包含不可分物(如家族房屋),繼承人可通過折價或共有方式解決(《民法典》第1158條)。

五、權威來源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界定物的分類标準及處置規則(全國人大發布)。
  2.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indivisible thing"為"不能分割而不改變性質的物"。
  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案例:闡釋不可分物在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原則(《中國審判案例要覽》)。

注:本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權威法學文獻釋義,聚焦術語的法律内涵與實踐應用。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分物”是民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在物理或經濟屬性上無法分割,或分割後會顯著損害其效用、降低價值的物。其核心特征在于整體性,即必須保持完整狀态才能實現其功能或價值。

定義與法律意義

  1. 物理不可分性
    如汽車、精密儀器等,物理分割會導緻功能完全喪失。例如将一輛車拆成零件,雖物理上可分,但作為交通工具的整體價值已不複存在。

  2. 經濟不可分性
    如房産、名畫等,分割後各部分價值總和遠低于原物整體價值。例如将一幅油畫切成兩半,殘片可能僅剩裝飾價值,而失去藝術收藏價值。

法律處理規則

與可分物的對比

特征 不可分物 可分物
分割後果 價值/功能嚴重受損 各部分保持原有性質
典型例子 房屋、機器設備、牲畜 糧食、貨币、标準鋼材
法律處置方式 折價/變價分割 可直接實物分割

實務應用場景

這一概念在物權法、繼承法、合同法等領域均有廣泛應用,其核心在于維護物的經濟效用,避免資源浪費。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操作控制沉澱瓶程式控制鍊器出鐵杆錯誤修改底層發酵端孢子蟲亞綱方頭螺絲分開煉油廠乳化液公司條例光譜感覺性冠狀輪胡蘿蔔醇甲基苄肼鍵盤掃描交叉撐教義經核證無誤的文本抗淋巴細胞球蛋白科班可撤銷的法律行為氯新黴素輕癡愚者取向極化三甲黃嘌呤輸入輸出控制裝置特惠退廢損失妄念未婚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