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usurious
adopt; aim at; assume; choose; fetch; get; take
【計】 fetch
【醫】 recipe; superscription
【經】 usurious interest; usury
"取高利的"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角度分解為"取+高利+的"結構。在漢英詞典學框架下,該詞對應的英文翻譯通常為"usurious"或"profiteering",具體釋義需結合語境分析:
基本語義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087頁詞條,"取"在此處作動詞表示獲取,"高利"指超常規的利潤或利息。組合後特指通過非常規手段獲取超額經濟收益的行為模式,常見于金融借貸領域(《牛津法律詞典》2023版)。
法律語境應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中,"取高利的"對應"usurious interest",特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設定。該定義與《美國統一商法典》第3-104條關于高利貸(usury)的界定存在法系差異。
經濟學術界定
依據曼昆《經濟學原理》第8版第27章,該詞可延伸解釋為"excessive profit-seeking",指市場主體通過壟斷地位或信息不對稱獲取超出正常投資回報率的收益。世界銀行2024年營商環境報告中特别警示此類行為的市場扭曲效應。
跨文化語義對比
《漢英大詞典(第三版)》第1721頁标注該詞存在語義滑動現象:在傳統漢語語境中可指代典當行業的合法經營行為(參考《明清商業文書研究》),而在現代法律框架下則帶有負面含義。這種曆時性語義變遷需在翻譯時特别注意語境適配。
“取高利”指通過高額利息或利潤的途徑獲取利益,通常帶有負面含義,可能涉及剝削或非法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高利”指明顯超出合理範圍的利息或利潤。常見于借貸場景,如高利貸(年利率超過36%的借貸行為),或商業活動中牟取暴利。
典型場景
法律與道德風險
我國法律對高利貸有明确限制,超過法定利率部分不受保護。曆史上,高利貸者常被視為剝削階層,如“大資産階級和高利貸者的剝削”。
相關詞彙擴展
建議:涉及資金往來時,應遵守法定利率标準(如中國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LPR的4倍),避免法律糾紛。如需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民法典》合同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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