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學視角下,"不健全"(bù jiànquán)是一個具有多層含義的漢語形容詞,其核心語義指向"不完整、有缺陷或未達正常标準"。以下是基于詞典學規範的詳細解釋及對應英文翻譯:
生理/身體缺陷
指身體機能或器官發育不完全或存在功能障礙。
英文翻譯:unsound, defective, impaired
例:不健全的免疫系統 → "animpaired immune system"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例:先天不健全 → "congenitallydefective" [來源:牛津漢英詞典]
制度/體系不完善
形容法律、制度或機制存在漏洞或未達到完備狀态。
英文翻譯:imperfect, incomplete, flawed
例: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 → "aflawe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來源:柯林斯漢英詞典]
例:監管機制不健全 → "imperfect regulatory mechanisms" [來源: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
精神/心理異常
用于描述心理狀态不穩定或認知能力欠缺(需謹慎使用)。
英文翻譯:unsound mind, mentally deficient
例:精神不健全者 → "person ofunsound mind" [來源:布萊克法律詞典]
與"殘缺"的區别:
"不健全"強調功能缺失(如制度運作不暢),而"殘缺"側重物理形态不完整(如肢體殘缺)。
例:
程式不健全(functional flaw)→ "proceduralimperfection"
肢體殘缺(physical incompleteness)→ "physicaldeformity"
正式語境中的替代詞:
在學術或法律文本中,可選用更精确的術語如:
例:市場機制不健全 → "dysfunctional market mechanism" [來源:經濟學人術語庫]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不完備;有缺陷"。
英文對照:not perfect; flawed
《牛津漢英詞典》
詞條:"不健全" → unsound; defective; imperfect
用例:"心理不健全" → "mentally unsound"
《韋氏法律詞典》
法律語境:"Legally incompetent"(法律上無行為能力)
關聯術語:"person of unsound mind"(精神不健全者)
在專業翻譯中需根據語境選擇對應詞:
注:以上釋義綜合《現代漢語詞典》、牛津大學出版社及法律專業詞典的學術标準,符合詞典學規範與跨文化語義對應原則。
“不健全”是一個多領域適用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事物存在缺陷、不完整或未達到理想狀态。具體解釋如下:
在大多數語境中,“不健全”指系統、機制或個體在結構、功能或發展上存在不足,例如思想不健康、心理發育不完善、制度存在漏洞等。該詞常用于描述需要改進或存在潛在風險的狀态()。
醫學/心理學領域
經濟/管理學領域
語言對比
“不健全”是一個跨學科概念,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共性在于強調不完善性,可能涉及心理健康、制度設計、語言表達等多個維度。如需深入某一領域(如人格障礙診斷),建議參考權威醫學資料或心理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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