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值保險英文解釋翻譯、全值保險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full value insurance
分詞翻譯:
全的英語翻譯:
complete; entirely; full; whole
【醫】 pan-; pant-; panto-
值的英語翻譯:
cost; value; happen to; on duty
【醫】 number; titer; titre; value
保險的英語翻譯: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計】 guarding
【醫】 insurance
【經】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專業解析
全值保險(Agreed Value Insurance) 是一種特殊的財産保險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保險标的(如船舶、古董、藝術品或特定設備)的價值在投保時由投保人與保險人預先共同約定,并在保險合同中明确載明。當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内的全損時,保險人将直接按照該事先約定的價值進行全額賠償,不扣除折舊,也無需在損失發生時重新評估标的的實際市場價值。
關鍵特征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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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約定價值 (Agreed Value):
- 這是全值保險的核心。投保前,雙方基于專業評估、市場價值或特殊價值(如收藏價值、重置成本)協商确定一個固定價值寫入保單。
- 該約定價值通常在整個保險期間内保持不變(除非保單有特殊條款),避免了市場價格波動對理賠的影響。
-
全損按約定價值賠付:
- 當保險标的因承保風險(如碰撞、沉沒、火災、盜竊)發生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保險人按保單載明的約定價值進行賠償。
- 賠償公式:$$ text{賠償金額} = text{約定價值} $$
- 這不同于“實際現金價值保險”,後者賠償時會扣除折舊:$$ text{賠償金額} = text{重置成本} - text{折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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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折舊 (No Depreciation Deducted):
- 這是全值保險的最大優勢之一。無論标的物在損失發生時實際使用了多久、市場價值如何變化(貶值),理賠時均按當初約定的價值全額賠付,不進行折舊扣減。
-
主要應用場景:
- 船舶保險 (Marine Insurance):尤其適用于漁船、遊艇、工作船等,其市場價值波動大或重置成本高,約定價值可提供确定性保障。
- 古董、藝術品與收藏品 (Antiques, Art & Collectibles):這些物品的價值往往獨特且難以在損失時準确評估,約定價值能确保其主觀或收藏價值得到保障。
- 特殊設備或定制財産 (Specialized/Custom Equipment):重置成本高或市場流通性差的設備,約定價值可避免理賠争議。
- 特定條件下的機動車輛:如經典車、改裝車等市場價值與賬面價值差異大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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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定值保險/不定值保險的關系:
- 定值保險 (Valued Insurance):全值保險是定值保險的一種常見形式。定值保險是指在保單中載明保險标的約定價值作為理賠依據的保險,全值保險是其在全損情況下的具體體現。
- 不定值保險 (Unvalued Insurance):保單不預先約定價值,損失時需根據保險标的當時的實際價值(通常考慮折舊)來确定賠償金額。全值保險明确區别于不定值保險。
權威參考來源:
- 國際保險術語庫 (International Risk Management Institute - IRMI):明确定義了 Agreed Value Coverage 及其在船舶等領域的應用。 IRMI - Agreed Value Coverage
- 美國保險服務事務所 (ISO) 标準條款:其船舶保險條款中常包含 Agreed Value 選項,作為保單的承保基礎之一。(注:ISO條款為行業标準文件,具體保單需參照保險公司籤發文本)。
- 勞合社 (Lloyd's) 保險實務:作為全球領先的特殊保險市場,勞合社在承保高價值、特殊風險标的(如遊艇、藝術品)時廣泛使用 Agreed Value 條款。 Lloyd's - Marine Insurance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及相關保險法規:雖然中文法規條文未直接使用“全值保險”一詞,但其關于海上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價值”的規定(如海商法第219條)是“全值保險”操作的法律基礎。 中國人大網 - 海商法 (請參閱“海上保險合同”章節)
網絡擴展解釋
全值保險(又稱足額保險或全額保險)是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與保險标的的實際價值(即保險價值)相等的保險形式。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1.定義與核心特征
- 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全值保險要求合同中約定的賠償金額(L)與保險标的的實際價值(C)完全一緻,即滿足$L = C$。
- 賠償原則:若發生保險事故導緻标的全部損失,保險人需按保險價值全額賠償;若為部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2.實際操作與法律依據
- 全損處理:例如,某房屋投保全值保險,保額與房屋價值均為100萬元。若房屋完全損毀,保險公司需賠付100萬元。
- 殘值歸屬:若标的物有殘值(如損毀車輛零件),保險人可選擇折價歸被保險人所有,或在賠償金中扣除殘值金額。
- 法律條款: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需以合同約定為基礎,保護當事人權益,全值保險的賠付規則也基于此框架。
3.與其他保險形式的區别
- 不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賠付時按比例計算(如保額為80萬元,實際價值100萬元,則賠付損失金額的80%)。
- 超額保險: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超出部分無效。
4.補充:公平保險條件
- 若全值保險同時滿足保費(r)等于賠償金的期望值(即$r = P cdot L$,其中P為損失概率),則稱為全值公平保險。此時投保人支付的保費僅覆蓋賠付期望值,不包含附加費用。
全值保險通過足額投保确保被保險人在損失時獲得充分補償,適用于風險厭惡者希望完全轉移風險的場景。具體條款需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建議投保前仔細閱讀細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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