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urrectionary personnel
revolt; revolt to; rise; rise up; uprise; uprising
【法】 insurgency; insurrection; uprising
personnel; staff
起義人員指在特定曆史時期或政治環境中,為反抗壓迫或争取權益而參與武裝暴動或集體反抗行動的群體。該術語在漢英對照語境下常譯為"insurgent personnel" 或"rebellion participants",強調其主動參與變革的政治屬性。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詳細解析:
定義與核心含義
根據中國國務院《關于處理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的決定》,起義人員特指“在解放戰争期間,脫離國民黨政權并加入中國共産黨領導的革命隊伍的原軍政人員”。此定義将起義行為與曆史合法性相關聯,體現其政治立場的轉變。
法律地位與曆史背景
中共中央統戰部文件指出,1949年12月至1956年期間起義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經審核後可被認定為“起義人員”。此類人員享有區别于普通戰俘的特殊待遇,其身份認定需通過檔案審查與組織确認。
權利保障與社會認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細則,起義人員後代在升學、就業等方面仍保留部分政策優待。這種制度設計體現了對曆史貢獻的延續性認可。
英文術語的語義延伸
《牛津漢英大詞典》将“起義”譯為"uprising",而“起義人員”的官方英譯采用"insurrectionary personnel",凸顯其組織化特征。美國國會研究局報告則将類似群體稱為"armed dissidents",反映西方語境下的差異性解讀。
起義人員的定義和解釋如下:
定義核心 起義人員指主動參與反抗壓迫或脫離原陣營加入正義方的群體,主要包括兩類:
關鍵特征 •主動性:需有組織聯繫或提前計劃,如傅作義在解放軍進攻北平前已與我方協商(); •政治立場轉變:從舊體系轉向新陣營,如南昌起義中的周恩來、林彪等脫離國民黨()。
與相近概念的區别
|| 起義 | 投誠 |
|--|--|--|
|主動性 | 提前策劃聯繫 | 交火後被動選擇 |
|風險程度 | 需長期潛伏 | 戰場臨時決策 |
(對比依據)
曆史案例
注:完整名單可參考來源、6。起義人員的認定通常需經過政治審查,新中國曾出台《關于處理起義軍官的若幹規定》等文件明确待遇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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