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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受領額英文解釋翻譯、不當的受領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mount unjustly accepted

分詞翻譯:

不當的英語翻譯:

improper; inappropriate; unsuitable; undeserved; unmerited

受的英語翻譯:

accept; bear; endure; recieve; stand; suffer

領的英語翻譯: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醫】 manchette

額的英語翻譯:

a specified number; brow; forehead; quantum
【醫】 brow; forehead; frons; fronto-; metopium; metopo-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術語對照中,"不當的受領額"對應英文表述為"unjust enrichment amount",特指民事法律關系中被請求返還的不當得利數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2條和第985條,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1. 法律屬性

    指無合法依據(sine causa)取得的財産利益,既包含積極財産增加(如現金收受),也包含消極財産未減少(如本應支付的費用被免除)。其判定标準需同時滿足"無法律原因"與"緻他人損害"要件。

  2. 計算基準

    司法實踐中通常采用"差額說"進行計算,即受損方實際損失與得利方實際獲益中的較小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部分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52條明确,受領标的物滅失時,以現存利益為返還範圍。

  3. 類型化區分

該術語在涉外法律文書中需注意與common law體系下"restitution"概念的區分,後者包含更廣泛的返還救濟制度。實務中建議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第1387頁關于unjust enrichment的術語解析框架。

網絡擴展解釋

“不當的受領額”是一個法律術語,常見于民法領域(尤其是債權債務相關法律關系中),指因缺乏合法依據而獲得的利益金額,需返還給受損方。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概念

  1. 法律性質
    該概念源于“不當得利”制度。當一方無法律依據(如合同、法律規定等)取得利益,導緻他人受損失時,其受領的金額即屬于“不當的受領額”,需依法返還。

  2. 構成要件

    • 一方獲得利益:包括財産增加(如收到轉賬)或債務減少(如錯誤免除債務)。
    • 他方受損失:利益取得與損失需存在因果關系。
    • 無法律依據:既無合同約定,也無法律規定(如贈與、繼承等)。

法律後果

  1. 返還範圍

    • 善意受領人(不知情):僅需返還現存利益(例如:受領的財物已滅失則無需返還)。
    • 惡意受領人(明知無依據):需返還全部利益及孳息(如利息),并可能賠償損失。
  2. 例外情形

    • 若利益已用于道德義務(如捐贈),可能免除部分返還責任。

示例說明


相關法律依據

若涉及具體案件,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評估個案細節。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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