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通知書英文解釋翻譯、判決通知書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notice of judgment
分詞翻譯:
判決的英語翻譯:
judge; sentence; adjudge; adjudicate; court decision; decree; doom; ruling
verdict
【經】 adjudication; findings
通知書的英語翻譯:
advice note; notice
【化】 note; notice
【經】 advice; notification
專業解析
判決通知書(Judgment Notice)是司法機關向訴訟參與人送達的正式法律文書,用于宣告案件審理結果及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5條,判決書應當載明案由、訴訟請求、争議事實、判決理由和主文。其核心要素包括:
- 法律效力宣告:記載法院名稱、案號及"已發生法律效力"聲明(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10條)
- 當事人信息:完整列明原告/被告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裁判結論:使用中英雙語表述"判決如下"(Judgment is hereby made as follows)等規範性用語
- 履行指引:包含自動履行期限(民事案件通常為10日)、強制執行告知條款
- 救濟途徑:明确上訴期限(刑事判決10日/民事判決15日)及上訴法院全稱
該文書具有司法權威性,其英文譯法"Court Judgment Notice"已被收錄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辭典》(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涉及跨境執行時,需依據《海牙公約》進行認證。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相關法律解釋和搜索結果,“判決通知書”這一表述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結合不同信息源,其含義可能與“判決書”或“法院結案通知”相關,以下是綜合說明:
1.判決書的定義與内容
- 定義:判決書是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後制作的正式法律文書,用于記載案件事實、裁判理由及最終判決結果。
- 組成:包含首部(法院信息、當事人身份等)、正文(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判決主文)及尾部(上訴期限、法院蓋章等)三部分。
-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8條,判決書需在宣判後十日内(當庭宣判)或立即(定期宣判)送達當事人。
2.送達程式與對象
- 民事案件:判決書需送達原被告雙方,并告知上訴權利、期限及管轄法院。
- 刑事案件:判決書通常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若被告為未成年人,需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并送達監護人。
3.與“結案通知書”的區别
- 法院并無“判決通知書”的正式表述,但存在“結案通知書”,用于執行程式完畢後的結案确認,如執行完畢或終結執行的情形。
4.常見誤區
- 部分場合可能将“判決書送達通知”簡稱為“判決通知書”,但法律文書中應規範使用“判決書”一詞。
總結建議
若收到法院文件,建議直接核對文書标題是否為“判決書”或“執行結案通知書”,并注意其内容中的上訴指引和執行情況說明。遇到術語混淆時,可參考《民事訴訟法》等法規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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