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ocus in quo
affair; business; job; matter; shebang; thing
happen; generate; occur; take place; engender; exist; go forward; go on
originate
【醫】 genesis; occurrence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事情發生地"是法律和語言學領域的重要概念,指事件或行為實際發生的具體地理位置。在漢英對照語境中,該術語具有以下核心内涵:
一、法律術語定義
對應英文翻譯為"place where the incident occurred"(《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術語中英對照标準》第3.2版)或拉丁語"locus delicti"(《國際法律術語詞典》)。該概念在刑事管轄權認定和民事糾紛處理中具有決定性作用,例如《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明确以犯罪實施地為管轄依據。
二、語法結構解析
該短語由主謂結構構成:"事情"(subject)+"發生地"(predicate)。其中"發生地"作為複合名詞,包含動詞"發生"與方位詞"地",完整對應英語"location of occurrence"的構詞邏輯(《現代漢英法律詞典》,商務印書館)。
三、適用場景劃分
四、常見誤譯辨析
應避免直譯為"place of happening",該表達在英美法律文書中存在歧義。權威譯本多采用"location of the event"或"venue of occurrence"等專業表述(《中國法律文書英譯标準化手冊》,司法部法制司編撰)。
“事情發生地”是一個法律和日常語境中常用的術語,通常指某一事件或行為發生的具體地理位置。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案例中的法律適用或地理界定,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針對性解答。
爆米花包繞性腹股溝疝備用電路臂拉杆對溴代扁桃酸二氯逐酰氨芳基硫尿法人體非法占物行為根尖造口器供應管線行走前運動甲基老頭掌胺靜電的金黃色細球菌康德法律哲學可緩存的庫蒙氏尿藍母試驗卵黃黃素密胺-甲醛樹脂密封帽上皮新月伸出使用變抗的調制放大器水藓屬胎面花紋搪瓷窯同促效應同時傳輸未經解釋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