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ge a case on its own merits
"按事實真相來審案"作為中國司法體系的核心原則,其漢英對照解釋需結合法律術語的精确對應與文化内涵的傳遞。根據《中國法律術語漢英對照詞典》(第三版)的權威釋義,該短語可拆解為以下三個核心要素:
事實(Shìshí / Facts)
指案件審理中經法定程式驗證的客觀證據與實際情況,對應英文"facts"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的"證據确實、充分"标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強調"事實認定必須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40條)。
真相(Zhēnxiàng / Truth)
在司法語境中不同于哲學概念的絕對真實,而是指通過證據鍊重構的法律真實,對應英文"truth"需限定為"judicial truth"。這一概念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被定義為"通過合法證據确立的案件事實版本"(2023年修訂版第1527頁)。
審案(Shěn'àn / Adjudication)
強調司法機關依據程式法開展的審理活動,英文對應詞"adjudicate"在Black's Law Dictionary中被解釋為"通過司法程式對争議事項作出權威裁決"(第11版第47頁)。該過程需遵循《人民法院組織法》第6條規定的"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該原則的完整英譯建議采用"adjudicate cases based on factual truth",既保持術語準确性,又體現中國司法體系對客觀證據的重視。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2024年度典型案例顯示,94.6%的二審改判案件均因一審事實認定瑕疵導緻(來源:最高法司法大數據研究院)。
“按事實真相來審案”是司法領域的重要原則,強調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進行裁決。其核心内涵及現實意義如下:
該原則指司法人員應當基于經合法程式查明的案件事實作為裁判依據,而非主觀臆斷或片面之詞。這裡的“事實真相”并非絕對客觀事實,而是通過證據鍊形成的法律事實()。例如,法官需通過原被告提交的證據還原案件經過,而非僅憑個人判斷()。
司法實踐中需注意:
該原則體現了實質正義與程式正義的統一,既強調真相的重要性,也要求通過合法程式實現真相的發現。其英文表達為"to try a ca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al f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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