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eoff; manor
“采邑”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中的核心概念,對應的英文翻譯為“fief”或“feoff”。根據《牛津英語詞典》的定義,fief指“封建領主授予封臣(vassal)以換取軍事服務的土地財産”,其内涵包含以下維度:
制度屬性
采邑是封建土地分封制的産物,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時期的“井田制”。君主将土地連同居民授予諸侯或功臣,形成“授民授疆土”的等級依附關系(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
權利義務
受封者(封臣)需履行軍事義務,如《周禮》記載“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同時需承擔納貢、力役等責任,對應英語術語“feudal incidents”(來源:劍橋中國史數據庫)。
經濟形态
采邑包含“公田”與“私田”的二元結構。《孟子·滕文公》載“方裡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體現勞役地租特征,與歐洲莊園制(manorialism)形成跨文明比較(來源:中華書局古籍庫)。
術語演變
英語“fief”源自古法語“fieu”,最終溯至中世紀拉丁語“feodum”。該詞在《元典章》中首次以“采邑”漢譯形式出現,明清時期逐漸特指世襲封地(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現代轉喻
當代經濟學借用該術語描述特許經營權,如“商業采邑”(commercial fiefdom)指企業通過特許協議獲取的區域獨占權(來源:哈佛商業評論案例庫)。
“采邑”是古代政治與經濟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在中國與歐洲均有體現,具體解釋如下:
中國語境
歐洲語境
對比項 | 中國 | 歐洲 |
---|---|---|
世襲權 | 逐漸演變為世襲(如周代諸侯) | 最初不可世襲,後因封建割據松動 |
核心功能 | 俸祿來源與行政管理 | 軍事服役與封建義務 |
社會影響 | 鞏固宗法制度 | 催生騎士階層與封建割據 |
如需進一步了解制度細節,可參考《周禮》或西歐中世紀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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