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司法行政官英文解釋翻譯、司法行政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mmon serjeant; common serjeant-at-law; judicial magistrate
magistrate; sheriff

分詞翻譯:

司法行政的英語翻譯: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judicatory;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res judiciaria

官的英語翻譯:

goverment official; officer; organ

專業解析

"司法行政官"是法律體系中的重要職位,其漢英對應表述為"judicial administrator"或"court administrator"。該術語在司法體系中具有雙重含義:

  1. 職能定義 司法行政官指法院系統中負責非審判性事務的專業人員,主要承擔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文件審核、司法裁決執行等職責。該角色區别于審判法官,更側重于保障司法程式的規範運行(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三章)。

  2. 職責範疇

  1. 制度淵源 該職位設置可追溯至兩大法系融合實踐,既包含大陸法系"greffier"(書記官)的文書管理傳統,又吸收普通法系"court clerk"(法院事務官)的流程控制理念。現行體制依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九條建立專業化司法輔助人員序列(中國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報告)。

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該崗位要求具備法律職業資格,并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統一組織的司法輔助人員資格考試。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司法公信力指數評估結果(國家法官學院培訓教材)。

網絡擴展解釋

司法行政官是指在司法行政機關中從事行政管理的公職人員,主要職責是圍繞司法活動提供保障和服務,屬于政府行政體系的一部分,而非直接參與案件審判或檢察工作。以下從定義、職責、與司法機關的區别三方面展開說明:

一、定義與定位

  1. 廣義與狹義範疇

    • 廣義上,司法行政涵蓋國家對司法組織的管理,包括監獄、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等()。
    • 狹義上,主要指對法院、檢察院内部行政事務的管理,如司法警務、後勤保障等()。
  2. 身份屬性
    司法行政官屬于司法行政機關(如司法局)或法院、檢察院内的行政崗位人員,其工作性質為行政管理,區别于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

二、主要職責

根據多個來源的職能描述,其職責主要包括:

  1. 政策制定與執行
    起草司法行政法規、制定普法規劃,推動依法治理()。
  2. 刑罰與矯正管理
    監督監獄、勞教所、戒毒場所的管理,指導社區矯正工作()。
  3. 法律服務支持
    管理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事務,提供法律援助()。
  4. 基層司法保障
    指導人民調解、基層司法所建設,以及司法警務、財務等後勤工作()。

三、與司法機關的區别

司法行政官與法官、檢察官的關鍵區别在于:

司法行政官是司法活動的重要保障者,通過行政管理職能維護司法體系的運行效率和社會公平。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機構的職能劃分,可參考司法部或地方司法局官方文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白喉性神經炎八重态波替氏腸縫術部分合成純正的價值磁頭驅動器當選代表膽甾二烯酮定貨管理對外赤字二期手術分配算法脊神經節開菲小粒快速存儲器蠟線鍊接域硫代琥珀酰亞胺流回曼森氏裂頭縧蟲葡糖磷酸變位酶強迫姿勢輕的卅烷醇食糜過多蘇打塊體系定義通線未定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