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usance of pleas; judicial control
司法管轄(Judicial Jurisdiction)指法院或司法機關依法對特定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權力範圍與權限。其核心在于确定特定司法機關是否有權處理具體糾紛或犯罪行為,涉及空間、主體、事項等多維度界限。
空間範圍(屬地管轄)
指司法機關對發生在本國領域内的案件行使管轄權,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條規定在中國境内犯罪適用中國法律。國際法中的"屬地優先"原則(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條)亦體現此邏輯。
主體範圍(屬人管轄)
針對本國公民在境内外的特定行為行使管轄權。例如《刑法》第7條對中國公民境外犯罪保留追訴權,而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則擴展至外國企業涉美商業行為。
事項範圍(專屬管轄)
特定案件僅由法律規定的司法機關審理。如中國《民事訴訟法》第33條明确不動産糾紛由不動産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海事案件專屬海事法院管轄(《海事訴訟特别程式法》第7條)。
主權國家間管轄權競合需通過國際條約協調,典型如:
基層法院管轄普通一審案件(《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8條),重大案件由中級以上法院審理。
設立知識産權法院、金融法院等專門法院,打破地域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跨行政區域法院改革試點方案》)。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網頁來源,以上引用均為權威法律條文及判例名稱,具體内容可通過全國人大官網、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或Westlaw等法律數據庫查證。
司法管轄是指法院系統内部對案件受理權限的劃分制度,具體指不同級别、不同地區的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分工和權限範圍。其核心作用在于明确案件應由哪個法院受理,保障司法資源合理配置和審判效率。以下從四個維度展開說明:
司法管轄是确定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哪一級别(縱向)或哪一地區(橫向)法院審理的制度。例如普通合同糾紛通常由基層法院管轄(級别管轄),而具體到某市某區則需按地域管轄規則确定。
級别管轄
我國四級法院(基層、中級、高級、最高院)按案件影響範圍和标的額劃分權限。如基層法院受理普通民事案件,中級法院審理重大涉外案件。
地域管轄
按地域範圍劃分,主要規則包括:
通過明确管轄分工避免法院推诿或争搶案件,保障當事人訴權行使。例如《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确立的被告住所地規則,既便于被告應訴,也防止原告濫用訴權。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案件的管轄法院,建議通過「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微信小程式或12368熱線查詢最新管轄規則。
邊際投資陳化的裂化汽油颠茄汁電氣工程第三腦室脈絡叢的讀樂譜不能多聚水恩門甯二十二醇工錢棍赫赫紅細胞抗體紅心橙靜空穴電導率磷脂酯陸地折回腦脊液凝固熱塑彈性體鰓褶似傷寒的視在高度四糖思想作用梯度方向線土地改良圖形程式設計未計提折舊的資産微粒放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