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judicial review
judicatory; judicature; justice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dministration of law; judicature
reexamine; rehear; review; review a case
【法】 re-trial; rehear; rehearing; retrial
司法複審(Judicial Review)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法院對政府機關(包括立法、行政機構)行為的合法性、合憲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權力與程式。其核心是司法機關對公權力的監督制衡,确保其符合憲法與法律。以下是詳細解釋:
權力制衡機制
司法複審是“三權分立”原則的體現,法院通過審查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機關的決策或行為(如法規、命令、處罰),判斷其是否超越法定權限或違反憲法根本原則(如基本權利保障)。
英文對應:A process by which courts examine whether the actions of the government branches comply with constitutional and legal standards.
憲法至上性
若法律或行政行為被判定違憲,法院有權宣告其無效或撤銷,以維護憲法作為最高法律規範的權威。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判例(如Marbury v. Madison)确立此原則。
立法合憲性審查
法院審查國會或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是否違反憲法條文或精神(如侵犯言論自由、平等保護權)。
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通信規範法案》部分條款違憲(Reno v. ACLU, 1997)。
行政行為審查
針對行政機關的決策(如環保政策、移民禁令),法院判斷其是否超越法定授權(ultra vires)、程式違法或濫用自由裁量權。
例:英國最高法院裁定首相暫停議會行為違法(R (Miller) v. The Prime Minister, 2019)。
權利救濟途徑
公民或組織認為公權力侵害其合法權益時,可訴諸司法複審尋求救濟(如撤銷行政決定、獲得賠償)。
在中文法律術語中,“司法複審”常對應行政訴訟(針對行政行為),但嚴格意義上的合憲性審查(如對法律的審查)在中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普通法院不具此權。需注意術語的體系差異。
權威參考來源
司法複審(Judicial Review)是司法體系中對行政行為或法院判決進行再審查的法律程式,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合法性審查
司法複審的核心是對行政機關或公共機構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例如判斷行政行為是否超越法定權限、是否符合程式正義等(如、6所述)。在行政訴訟中,法院重點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非其合理性或正确性。
多層次的複審程式
包括對已審案件的二審程式(如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判決的再次審理),以及特殊情況下對司法或行政決定的重新審查(如再審程式)。
適用範圍
主要目的
法律基礎
在英美法系中,司法複審常作為“三權分立”原則的體現,法院可審查立法和行政行為的合憲性。大陸法系則更多通過行政訴訟制度實現類似功能(如所述)。
特點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司法複審是法治社會中制約公權力、保障權利的重要機制,其具體形式和適用範圍可能因法律體系不同而有所差異。更多細節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司法案例。
埃克氏瘘編譯日期段成形鉗刀具位置數據等氫離子的嫡系動态風險乏味的風化石錐輾矽砂高級同系物關鍵性的環的還原估計量家兔假結核杆菌技術條款聚丙烯康普頓氏波長面容莫朗氏距尿蝶呤日光敏感性失配損失嗜青的數據站私生子的羧酸酯天然本底放射性當量強度凸版印刷塗層發粘網膜讀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