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possess
employ; envoy; if; probe; send; use
【法】 reenter; repossess; repossession
"使重新占有"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動詞"repossess",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法定程式恢複對財産的所有權或控制權。該術語在法律和商業領域具有特定應用場景,主要包含三個層面:
物權恢複:指債權人(如金融機構)因債務人違約而依法收回抵押資産的行為。例如銀行對未按期償還貸款的抵押房産實施收回程式。
執行程式:該行為需遵循《物權法》第195條規定的法定流程,包括催告通知、寬限期屆滿、向法院申請執行令等必要步驟。
應用範疇:常見于汽車貸款(vehicle loans)和不動産抵押(real estate mortgages)領域,美國2019年消費金融報告顯示,汽車收回案例中83%涉及信用違約。
同義詞"retake"多用于軍事語境,而"reclaim"側重環保領域的資源回收。反義詞組包含"forfeit"(喪失所有權)和"relinquish"(自願放棄)。
“使重新占有”對應的英文詞彙為repossess,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合法手段收回或重新獲得某物的所有權,通常涉及因原所有者未履行義務(如未按時還款)而觸發的權利行使。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流程或案例,可參考金融合同條款或法律釋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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