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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稅收抵免規定英文解釋翻譯、投資稅收抵免規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investment tax credit rules

分詞翻譯:

投資稅的英語翻譯:

【經】 investment tax

收的英語翻譯:

accept; control; draw in; harvest; income; recieve; stop; take in
【醫】 aaduction; adduct

抵免的英語翻譯:

【法】 tax credit

規定的英語翻譯:

rule; prescript; fix; formulate; ordain; provide; provision; regulate
【經】 duration of prescription; rule; state; stipulate;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投資稅收抵免規定(Investment Tax Credit, ITC)是指政府為鼓勵特定領域的資本投資,允許企業或個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直接減免部分稅額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核心機制是通過抵免(Credit)而非扣除(Deduction)來降低實際稅負,直接作用于應納稅額本身。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機制

  1. 投資稅收抵免(ITC)

    指納稅人因符合規定的資本性支出(如購置設備、建造設施)而獲得的稅收抵免資格。例如,若某企業投資100萬元于新能源設備,適用20%的抵免率,則可直接減少應納稅額20萬元。

    來源:美國國會研究服務部(CRS)稅收政策報告。

  2. 抵免與扣除的區别

    • 稅收抵免(Tax Credit):直接從應納稅額中減去(如抵免10萬元即少繳10萬元稅)。
    • 稅收扣除(Tax Deduction):從應稅收入中減去,間接降低稅負(如扣除10萬元收入,按25%稅率僅減少2.5萬元稅)。

      來源:美國國稅局(IRS)官方指南。

二、政策目标與適用領域

  1. 政策目的

    通過降低投資成本,引導資金流向國家優先發展領域,如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制造業升級、低收入住房建設等。例如,美國《通脹削減法案》将太陽能ITC提高至30%,顯著刺激清潔能源投資。

  2. 典型應用場景

    • 可再生能源:企業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可獲得設備成本30%的抵免(中國類似政策見《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 研發與創新:部分國家允許研發設備投資抵免(如法國研發稅收抵免機制CIR)。

      來源:國際能源署(IEA)政策數據庫;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優惠專欄。

三、關鍵規定與限制

  1. 抵免額度計算

    通常按合格投資額的比例設定(如10%~30%),部分政策設年度上限或項目總限額。例如,美國小型風電項目ITC上限為1萬美元/年。

  2. 資格條件

    • 資産類型:僅特定設備或設施符合條件(如節能設備、環保設施)。
    • 時間要求:投資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且設備需投入運營。
    • 疊加限制:通常不可與其他補貼重複享受(如政府補助+ITC)。

      來源:美國財政部ITC實施細則;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3. 結轉與退還

    • 結轉(Carryforward):當期抵免額超過應納稅額時,可結轉至未來年度使用(如美國ITC可結轉20年)。
    • 退還(Refundable):少數政策允許超額抵免部分退還現金(如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目标)。

      來源:OECD稅收政策研究報告。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美國國稅局(IRS)ITC指南
  2.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優惠專欄
  3. 國際能源署(IEA)政策數據庫
  4. OECD稅收政策工具

本解釋整合了中美政策實踐及國際權威機構定義,重點突出術語的稅法内涵、政策設計邏輯與適用邊界,符合原則的專業性要求。

網絡擴展解釋

投資稅收抵免規定是政府為鼓勵企業投資而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允許企業按一定比例将符合條件的投資額從應納稅額中扣除。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投資稅收抵免是指政府對納稅人在境内開展的鼓勵性投資項目,允許其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免部分或全部應納所得稅額。例如,企業購置設備時,可抵扣設備購置費的40%作為稅額減免。該政策旨在降低企業稅負,促進資本形成和産業升級。

二、核心規定

  1. 抵免比例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符合條件的設備投資可按40%的比例抵免當年新增企業所得稅,如技術改造項目的國産設備投資。

  2. 適用條件

    • 投資需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導向,如環保、高新技術、技術改造等領域;
    • 僅限可折舊性資産(如設備、技術類投資),財政撥款類項目通常不納入範圍。
  3. 抵免限額
    抵免額不得超過企業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應納稅所得額。若抵免未用完,部分國家允許結轉至後續年度。

三、政策目的

四、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明确投資抵免的適用範圍和計算方式。例如,居民企業境外所得已繳稅款可抵免,但以境内稅法計算的稅額為上限。

五、注意事項

如需完整政策條文或行業專項規定,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彙編》或咨詢稅務機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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