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ulership
rule; govern; dominion; overrule; predominate; reign; rein; sway
【經】 ruling
place; position; standing; station; status; term
【經】 stance; status
in time for; reach
powers and authorities of office; province
【法】 reins of office
在漢英詞典中,“統治地位”與“職權”是兩個涉及權力結構的核心概念,其定義與用法需結合語言學及法學角度解析。
統治地位(Dominance/Hegemony)
指某一實體(如國家、組織或個人)通過政治、軍事或文化手段對其他群體行使控制權的能力。在英文中,“dominance”強調實際控制力,而“hegemony”隱含意識形态主導性(參考《牛津英語詞典》)。例如,企業壟斷市場時稱為“market dominance”,國際關系中則用“hegemonic power”描述霸權國家。
職權(Authority/Jurisdiction)
指由法律或職位賦予的特定權力範圍,英文對應“authority”與“jurisdiction”。前者側重合法性(如“executive authority”指行政職權),後者強調地理或職能邊界(如“legal jurisdiction”為法律管轄範圍)。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職權必須符合“delegation of power”(權力授予)原則,例如法官的司法職權來源于憲法規定。
權威來源建議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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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統治地位”和“職權”的詳細解釋,結合兩者的核心含義及區别:
定義:指在某一領域或系統中占據主導性控制權的狀态,常見于政治、經濟或意識形态領域。例如,統治階級通過物質和精神力量維持其支配地位(如馬克思所述,統治階級既是物質力量也是精神力量的掌控者)。
特點:
定義:指基于職位或職務獲得的特定權限,用于履行管理職責。例如,企業管理者對資源的分配權,或政府官員的決策權。
特點:
維度 | 統治地位 | 職權 |
---|---|---|
來源 | 政權或階級力量 | 組織或職務賦予 |
範圍 | 宏觀(國家、社會) | 微觀(具體職務内) |
目的 | 維持整體控制 | 完成特定管理任務 |
強制性 | 高(常依賴暴力機關) | 中等(依賴制度約束) |
示例:
如需進一步探讨,可參考《德意志意識形态》對統治的哲學分析,或管理學中關于職權分配的經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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