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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住所英文解釋翻譯、通常住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ordinary resident

分詞翻譯:

通的英語翻譯:

all; authority; connect; general; go to; notify; open; through; understand
whole
【醫】 make; per-

常的英語翻譯:

constant; frequent; ordinary

住所的英語翻譯:

abode; domicile; habitation; place
【法】 abiding place; abode; berth; domicile; domicilium; domus; inhabitancy
lodging; place of abode

專業解析

"通常住所"的漢英法律概念解析

"通常住所"(Habitual Residence)是國際私法與移民領域的重要術語,指個體在事實上長期、穩定居住并形成生活重心的地點,與法律意義上的"戶籍"或"國籍"存在本質區别。其核心特征包含兩方面:

  1. 事實居住的持續性:需滿足一定時間長度(通常為6個月至1年),且居住行為具備規律性和穩定性,如《元照英美法辭典》強調"非偶然或臨時性居留"(LexisNexis, 2023版);
  2. 生活重心的關聯性:個體需在該地建立工作、教育、家庭關系等社會紐帶,例如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将兒童通常住所作為監護權判定的優先依據。

國際司法實踐中,判定标準存在區域性差異。歐盟采用"中心利益測試法"(Center of Interests Test),着重考察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參與記錄;美國移民局則通過銀行賬戶、租約等文件确認居住真實性(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該概念對跨國婚姻、遺産繼承等案件具有關鍵效力,中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12條亦将通常住所作為準據法選擇要件之一。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法律和日常用語,"住所"的通常含義可綜合解釋如下:

一、法律定義

  1. 自然人住所:以戶籍登記地或有效身份登記的居所為基準,若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緻時(通常指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經常居所視為住所(依據《民法典》第25條)。
  2. 法人住所:以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準,如公司總部或注冊地。

二、一般含義 泛指人們長期生活、居住的固定場所,包括房屋、公寓等各類居住空間,強調居住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三、法律意義

四、與居所的區别 住所強調長期穩定性,而居所多為臨時性居住場所(如出差暫住酒店)。

五、特殊說明 古代羅馬法曾以家族祭壇所在地為住所,現代法律已發展為更系統的認定标準。

如需了解特定國家/地區的詳細認定标準,可查閱相關民法典或戶籍管理條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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