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dinary resident
"通常住所"的汉英法律概念解析
"通常住所"(Habitual Residence)是国际私法与移民领域的重要术语,指个体在事实上长期、稳定居住并形成生活重心的地点,与法律意义上的"户籍"或"国籍"存在本质区别。其核心特征包含两方面:
国际司法实践中,判定标准存在区域性差异。欧盟采用"中心利益测试法"(Center of Interests Test),着重考察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参与记录;美国移民局则通过银行账户、租约等文件确认居住真实性(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该概念对跨国婚姻、遗产继承等案件具有关键效力,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亦将通常住所作为准据法选择要件之一。
根据法律和日常用语,"住所"的通常含义可综合解释如下:
一、法律定义
二、一般含义 泛指人们长期生活、居住的固定场所,包括房屋、公寓等各类居住空间,强调居住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法律意义
四、与居所的区别 住所强调长期稳定性,而居所多为临时性居住场所(如出差暂住酒店)。
五、特殊说明 古代罗马法曾以家族祭坛所在地为住所,现代法律已发展为更系统的认定标准。
如需了解特定国家/地区的详细认定标准,可查阅相关民法典或户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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