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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選偏袒某一方的陪審團英文解釋翻譯、挑選偏袒某一方的陪審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ack a jury

分詞翻譯:

挑選的英語翻譯:

choose; select; option; pack; pick; sort; prick off
【經】 select

偏袒的英語翻譯:

accept the face of; favoritism; nepotism; side
【法】 acceptance of persons; favour; partiality; take side with

某的英語翻譯:

certain; some

一的英語翻譯:

a; an; each; one; per; same; single; whole; wholehearted
【醫】 mon-; mono-; uni-

方的英語翻譯:

direction; power; side; square

陪審團的英語翻譯:

jury; juryman; trial jury
【經】 jury

專業解析

在法律語境中,"挑選偏袒某一方的陪審團"對應的英文術語為"jury selection bias",特指在司法程式中通過系統性篩選手段,使陪審團成員構成有利于某一訴訟方的行為。該行為涉及兩個核心法律概念:

  1. 預先審查程式(Voir dire) 英美法系中,法官與雙方律師通過詢問候選陪審員的方式,評估其可能存在的偏見。根據美國司法部《聯邦陪審團選拔指南》,該程式旨在确保陪審團的公正性,但可能被濫用為篩選工具。

  2. 回避制度應用 包括兩種法定手段:

該術語的構成反映英美陪審制度的雙重特性:既強調程式正義(通過隨機抽選保證候選池的廣泛代表性),又允許有限度的主觀篩選(通過回避制度排除明顯偏見者)。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中心指出,這種制度設計在司法實踐中容易産生"策略性篩選"與"隱性偏見"的争議。

網絡擴展解釋

“挑選偏袒某一方的陪審團”是指通過人為篩選陪審員,使陪審團成員在案件審理前已存在對某一方(如被告或原告)的傾向性,從而影響判決結果的行為。這種現象在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中可能因以下原因産生:

一、形成背景與機制

  1. 陪審團制度特點
    陪審團由普通公民組成,負責案件事實認定(如美國小陪審團通常由6-12人組成)。其成員需通過篩選程式(voir dire),律師可對候選人提問并行使否決權,排除可能存在偏見的個體。

  2. 篩選過程中的漏洞
    律師可能利用種族、職業、教育背景等因素,刻意選擇更可能支持己方的陪審員。例如,在辛普森殺妻案中,辯護團隊通過選擇黑人占多數的陪審團,最終使辛普森被無罪釋放。

二、争議與缺陷

  1. 主觀因素幹擾
    陪審員可能因個人情感、文化背景或媒體輿論影響,偏離客觀證據判斷。例如美國部分案件因陪審團種族構成差異,出現截然相反的判決結果。

  2. 制度設計的矛盾
    陪審團制度初衷是保障司法民主,但實際操作中可能淪為“策略工具”。英國法官德夫林曾評價其為“自由的象征”,但也承認其易受非理性因素幹擾。

三、應對措施

部分國家通過以下方式減少偏袒風險:

需注意的是,這種現象并非制度設計的本意,而是實踐中因人性弱點和社會複雜性産生的異化。托克維爾曾指出,陪審團制度本質是“将司法權置于人民之手”,但其效果高度依賴執行過程的公正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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