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殘障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因身體或精神功能損傷導緻個體在參與社會活動時面臨障礙的狀态。以下從專業角度分層解析其含義與英譯:
殘障(cánzhàng)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殘障”定義為“肢體、器官或其功能方面的缺陷”。
世界衛生組織(WHO)采用“Disability” 作為國際标準術語,強調功能與環境的互動關系(來源:WHO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 ICF)。
組合後突出“功能缺損引發的社會性障礙”,超越單純醫學模型。
Disability(首選術語):
國際通用法律與學術用語,如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定義:
“Disability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ersons with impairments and attitudinal/environmental barriers.”
(殘障是損傷者與态度/環境障礙互動的結果)
Handicap(慎用):
舊式術語,隱含“能力不足”的貶義,已被“Disability” 替代(來源:美國殘疾人法案, ADA)。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界定: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不正常,全部或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世界衛生組織(WHO)将殘障分為三個層級:
Impairment(損傷)→Activity Limitation(活動限制)→Participation Restriction(參與限制)(來源:WHO ICF框架)。
“殘障”的漢英對譯需把握三層内涵:
(注:因未檢索到可引用網頁鍊接,以上來源均标注權威文獻名稱及國際公約條款)
如需擴展例句或相關術語對比(如“身心障礙” vs “Disability”),可進一步補充。
“殘障”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梳理:
殘障指因身體或心理功能嚴重受損,導緻個人生活無法自理,并影響參與社會活動及工作的狀态。其核心特點是社會層面的功能障礙,強調個體與環境互動中産生的障礙(如社會支持不足、歧視等)。
殘障涵蓋多種類型,包括:
殘障概念體現從“個體缺陷”到“社會障礙”的認知轉變,倡導通過改善社會環境(如提供輔助設施、消除歧視)促進殘障人士平等參與。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殘障分類标準或幫扶政策,可進一步查閱《殘疾人保障法》等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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