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參引監督程式英文解釋翻譯、參引監督程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計】 reference monitor

分詞翻譯:

參的英語翻譯:

join; refer

引的英語翻譯:

casue; cite; lead; leave; lure; make; quote; stretch

監督程式的英語翻譯:

【計】 monitor program; monitor routine; supervising program

專業解析

參引監督程式(Reference Supervision Procedure)是法律體系中用于确保司法或行政決定合法性與合規性的法定審查機制。該程式通常涉及上級機關或獨立監管部門對下級機構決策過程的複核,重點關注法律依據引用、程式正當性及事實認定準确性三方面内容。

在英語法律語境中,該術語可譯為"cross-reference supervisory mechanism",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個維度:

  1. 規範引用審查:核查法律條款的準确援引,避免法律適用錯誤(參見《元照英美法詞典》電子版)
  2. 程式合規追溯:通過時間軸重構确保程式步驟符合《行政程式法》要求
  3. 證據鍊完整性驗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進行證據閉環檢測

該程式在中國司法體系中的典型應用包括:

國際比較法視角下,類似機制可見于美國《聯邦行政程式法》第706節規定的"arbitrary and capricious"審查标準,以及歐盟法院的先決裁決程式(preliminary ruling procedure)。程式價值在于構建法律適用的統一性框架,降低司法裁量偏差風險(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律程式改革白皮書》)。

網絡擴展解釋

“參引監督程式”可能是筆誤或術語混淆。根據法律領域的常見概念及搜索結果,正确的術語應為審判監督程式(又稱再審程式)。以下為詳細解釋:

1.定義

審判監督程式是人民法院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時,依法啟動的重新審理程式。其核心目的是糾正司法錯誤,保障裁判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2.特點

3.作用

4.啟動主體

5.與其他程式的區别

若您需要更具體的法律條文或案例說明,建議進一步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或參考權威司法文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白膜半便士銅币标記檢查不能轉移的不適當的串行動作複方大黃合劑伽羅木共促進劑穢行活動棧價目記號堿酐減量寄存器膠态化作用結疤聚糖蘭博坦氏斷頭鈎硫化雙亞戊基秋蘭姆墨西哥比索鬧酒狂歡偏心距檢查儀強迫狀态熱離子變換器攝氏溫度水楊梅屬數值耗散數組形式參數未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