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 明 胡汝宁 的戏称。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台省·虾蟆给事》:“先人门士 汤义仍 显祖 ,论政府而及给事 胡似山 汝寧 曰:除参论 饶伸 之外,不过一虾蟆给事而已……会亢旱祷雨禁屠宰, 胡 上章请禁捕鼃,可以感召上苍,故 汤 有此语。余后叩 汤 曰:‘公疏固佳,其如此言謔近於虐。’ 汤 笑曰:‘吾亦欲为此君图不朽,与 南宋 鹅鸭諫议属对亲切耳。’”
“虾蟆给事”是汉语中较为冷僻的典故词汇,其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中国典故大辞典》等权威辞书。该词原指代“表面庄重、实则无能的官员”,典出《聊斋志异·卷九》中“蛤蟆谏官”的故事:传说某官员死后化为蛤蟆,仍对朝政指手画脚,后用来讽刺尸位素餐之辈。
现代汉语中多引申为“占据要职却不办实事”的社会现象,如清代赵翼《陔余丛考》记载“今谓虚应故事者为蛤蟆给事”。其构词法采用拟物化手法,“虾蟆”象征虚张声势的生物特性,“给事”取自古代“给事中”官职名,二者组合形成语义反差。该词常见于批判官僚主义的文学作品,如鲁迅《伪自由书》曾引此典讽刺时政。
“虾蟆给事”是明代对官员胡汝宁的戏称,其背景和含义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词语来源与读音
该词读作há má jǐ shì,源自明代沈德符的《野获编·台省·虾蟆给事》。胡汝宁时任“给事中”(官职名,负责规谏、监察),因在旱灾期间上奏请求“禁捕鼃(蛙)”以祈雨,被汤显祖讥讽为“虾蟆给事”。
历史背景与讽刺意味
明代祈雨时通常禁止屠宰,胡汝宁进一步提出禁捕蛙类,认为此举能感动上苍。汤显祖认为此建议迂腐可笑,故以“虾蟆(青蛙)”暗讽其行为荒诞,如同替蛙类谋事的官员。
文化评价
这一称呼反映了明代官场中部分官员脱离实际、拘泥形式的现象。沈德符在《野获编》中评价汤显祖的讽刺“謔近於虐”,认为虽切中要害,但言辞略显刻薄。
“虾蟆给事”既是对胡汝宁个人的戏称,也暗含对官僚作风的批判。词语本身带有历史典故色彩,现代使用较少,多出现在研究明代政治文化的文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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