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 明 胡汝甯 的戲稱。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台省·蝦蟆給事》:“先人門士 湯義仍 顯祖 ,論政府而及給事 胡似山 汝寧 曰:除參論 饒伸 之外,不過一蝦蟆給事而已……會亢旱禱雨禁屠宰, 胡 上章請禁捕鼃,可以感召上蒼,故 湯 有此語。餘後叩 湯 曰:‘公疏固佳,其如此言謔近於虐。’ 湯 笑曰:‘吾亦欲為此君圖不朽,與 南宋 鵝鴨諫議屬對親切耳。’”
“蝦蟆給事”是明代對官員胡汝甯的戲稱,其背景和含義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詞語來源與讀音
該詞讀作há má jǐ shì,源自明代沈德符的《野獲編·台省·蝦蟆給事》。胡汝甯時任“給事中”(官職名,負責規谏、監察),因在旱災期間上奏請求“禁捕鼃(蛙)”以祈雨,被湯顯祖譏諷為“蝦蟆給事”。
曆史背景與諷刺意味
明代祈雨時通常禁止屠宰,胡汝甯進一步提出禁捕蛙類,認為此舉能感動上蒼。湯顯祖認為此建議迂腐可笑,故以“蝦蟆(青蛙)”暗諷其行為荒誕,如同替蛙類謀事的官員。
文化評價
這一稱呼反映了明代官場中部分官員脫離實際、拘泥形式的現象。沈德符在《野獲編》中評價湯顯祖的諷刺“謔近於虐”,認為雖切中要害,但言辭略顯刻薄。
“蝦蟆給事”既是對胡汝甯個人的戲稱,也暗含對官僚作風的批判。詞語本身帶有曆史典故色彩,現代使用較少,多出現在研究明代政治文化的文獻中。
《蝦蟆給事》是一個成語,形容眼光短淺,不懂得識别事情的人。
《蝦蟆給事》中的字分别是蝦、蟆、給、事。
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蝦(虍+又,共4畫)
蟆(虍+白,共11畫)
給(纟+合,共9畫)
事(言+消息,共8畫)
《蝦蟆給事》這個成語源于明朝文學家馮夢龍的小說《西遊補》。這個故事中,有一個蝦蟆誤入官府,裝作給事一樣,但其實它完全不懂官員辦公的規則,隻會裝腔作勢。後來,這個故事被用來形容那些對事物缺乏了解、無法明辨是非的人。
《蝦蟆給事》的繁體字為「蝦蟆給事」。
《蝦蟆給事》這個成語在古代可能應該以不同的字形書寫。由于成語的字形可能會有變化,因此難以準确确定古代的寫法。
他雖然經驗豐富,但在這個新領域裡卻完全是個蝦蟆給事。
近義詞:目兔無全、井底之蛙
反義詞:明察秋毫、洞若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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