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谓果地之证悟。果与因相对而言,在因位之修行曰因修,依因修而证果地曰果证。 唐 彦悰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序》:“剖析空、有,显别断、常,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证,足以貽范当代,轨训将来。” 明 陈汝元 《金莲记·首引》:“ 章丞相 讎挤 南海 , 印禪师 果证西天。”
“果证”是一个佛教术语,其核心含义与修行和证悟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果证”指佛教中通过修行达到的果位证悟,即“果地之证悟”。其中:
部分现代语境中,“果证”可能被解释为“事实已得到充分证明”(如),但此用法较为罕见且缺乏权威佛教经典支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注:以上解释综合了佛教经典定义(高权威性来源)和现代引申用法(低权威性来源),建议优先参考佛教文献中的原始含义。
果证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果(guǒ)的部首是木,总笔画数为8画;证(zhèng)的部首是讠(讠为左耳旁),总笔画数为9画。
果证来源于古代汉字,是由两个独立的字组成的。果的古代汉字写法为果,证的古代汉字写法为證。在繁体字中,果的写法是 果,证的写法是 證。
果证作为一个词语,一般用来表示事情成立、真实的证明或证据。它常常用于法律、证券等领域,表示对事实的验证或确定。
以下是果证的一些例句:
与果证相关的词语有:
与果证相对的词语有:
综上所述,果证是一个由果和证两个字组成的词语,表示事情的真实性或真实的证明。它在法律、证券等领域常常被使用。果字的部首是木,总笔画数为8画;证字的部首是讠,总笔画数为9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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