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超越官阶。《慎子·知忠》:“故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
(2). 唐 制,门下省审核吏部、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 唐 权德舆 《谢权知门下省过官状》:“臣奉恩命,权知门下省过官者,伏以过官至重,事在黄枢,閲郡吏之否臧,布百职於中外。”《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 宋璟 於门下过官。” 胡三省 注:“ 唐 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过官"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义特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解析:
一、古汉语中的行政制度术语 在唐宋时期的官吏考核体系中,"过官"指官员任免或升迁的审核流程。《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年修订版)收录该词条,释义为"唐代吏部对六品以下官员的铨选程序",特指吏部尚书与侍郎共同核验官员资历的行政环节。此制度在《新唐书·选举志》中有明确记载,是古代文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现代汉语的语义流变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22年电子版)补充说明其引申义项,指代"对已发生事件的复核查验",常见于公文用语和历史文献。该用法源自明清时期的政务文书,如《明会典》载有"刑狱过官"的司法复核程序,强调对既有决策的二次审查机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退出日常使用范畴,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和古典文学解读领域。《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20年版)将其标注为"历史词汇",建议在当代文本中使用需辅以语境说明。
“过官”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指官员的职责或行为超出其职位规定的权限范围。这一释义源自《慎子·知忠》中的记载:“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强调官员应恪守本分,不可越权行事。
在唐代,门下省负责对吏部、兵部拟任命的六品以下官员进行审核,这一流程被称为“过官”。例如: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过官”解释为“官员未能尽职”,但这一用法在古籍中未见明确记载,可能是现代引申义或误读,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建议优先参考前两种经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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