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悬赏;奖赏。《汉书·张敞传》:“ 敞 到 胶东 ,明设购赏,开羣盗令相捕斩除罪。” 隋 牛弘 《请开献书表》:“若猥发明詔,兼开购赏,则异典必臻,观阁斯积,重道之风,超於前世,不亦善乎!” 宋 王安石 《县尉李执中可察推》:“此朕所以严追胥之令,信购赏之科,不以岁兇多暴之时而为之废格。”
购赏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现多用于古籍或特定语境,其核心含义为“悬赏征求”或“以财物为报酬征求协助”。以下从权威词典角度分层解析:
《汉语大词典》(第10卷,第28页)
释为:“悬赏;以财物酬谢帮助者。”
书证引《墨子·号令》:“有能捕告之者,购赏之。”此处指对捕获罪犯者给予财物奖赏。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2版)
注:“购”指悬赏征求,“赏”指奖赏财物,二字连用强调以财换物的交易性质。如《史记·项羽本纪》载刘邦“购求布千金”,即悬赏捉拿季布。
本义为“重金征求”,《说文解字》注:“购,以财有所求也。” 不同于现代“购买”义,古义侧重“悬赏寻物/人”。
《说文》释为“赐有功者”,强调对有功者的财物回报。
二字组合后,“购赏”特指通过财物激励完成特定目标的行为,常见于古代法令或军事文书。
《唐律疏议》载:“诸追捕罪人,力不能制者,告行人助,购赏十千。” 指官府悬赏民众协助缉凶。
《尉缭子·兵令下》:“有能擒敌者,购赏百金。” 体现战时激励制度。
该词属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已被“悬赏”“重金征求”等替代。仅见于古籍研究、历史文献或仿古语境中。
参考资料:
“购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综合理解:
一、基本释义
“购赏”读作gòu shǎng,核心含义为悬赏或奖赏,指通过财物奖励来激励特定行为,常用于官方或正式场合。例如官府通过公开承诺财物奖励,鼓励民众抓捕罪犯或提供线索。
二、文献例证
三、用法分析
四、历史背景
该词反映了古代社会治理中“赏罚并重”的策略,尤其在汉至宋的文献中高频出现,说明其在维护治安、推动文化等领域的实际效用。其结构“购”(购买、换取)+“赏”(奖赏)亦体现了交易性激励思维。
“购赏”是古代制度性激励的典型表达,兼具法律效力与社会动员功能,现代汉语中虽不常用,但可通过历史文献理解其文化内涵。需注意不同朝代具体案例中的语境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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