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匠、炊事等后勤人员。《尉缭子·守权》:“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焉。”
(2).工钱;工资。 明 刘若愚 《酌中志·饮食好尚纪略》:“其手段高者,每月工食可须数两,而零星赏赐不与焉。”《醒世恒言·李道人独步云门》:“想是在舖里收钱不迭,只要到州里来领他二分一日的工食哩!”
"工食"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官府或雇主提供给工匠、夫役等劳动者的伙食和报酬,是维持其基本生活与劳作的物质保障。该词体现了古代劳动雇佣关系中实物支付与货币支付相结合的特点。以下是详细解析:
指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工匠、夫役、差役等人员,如《周礼·考工记》"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
此处包含双重含义:
如《孟子·滕文公上》"治于人者食人",强调劳动者需依赖"食"维系生存。
明清时期地方志中常见"工食银"记载,指官府征调民夫时发放的伙食补贴或工钱。例如修河、筑城等工程中,役夫按日领取"工食",标准见于《明会典》《清会典》的赋役条例。
作坊、商号雇佣工匠时,"工食"多指雇主包揽食宿并支付部分现金报酬的模式。清代《工部则例》规定工匠"每日工银五分,米一升",即典型工食形式。
"工食"制度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劳动力价值的认知:
当代学者在研究中常将"工食"视为前工业化时期薪酬体系的缩影。例如经济史研究指出,清代江南纺织业中"计日授值"的"工食钱",实为资本主义萌芽阶段雇佣关系的雏形(参考《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纸质文献为准;现代研究著作可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检索相关论文验证。)
"工食"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包含两层含义,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如下:
一、基础释义
后勤人员:指工匠、炊事等负责保障工作的群体。例如《尉缭子·守权》记载:"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焉",意为守城时每丈城墙需十人驻守,但不包括后勤人员。
工钱与饮食:旧时雇主雇佣工人需同时提供饮食和工资。明代刘若愚在《酌中志》中提到技艺高超者"每月工食可须数两",即月薪可达数两白银,另含饮食补贴。
二、历史背景 该词常见于明清文献,如《醒世恒言》中描述工人"到州里来领他二分一日的工食",说明当时工钱按日结算,且包含饮食待遇。这种支付方式反映了古代劳资关系中的实物与货币结合模式。
三、发音与用法
• 拼音:gōng shí
• 现代语境中已较少使用,常见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历史场景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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