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旧指地方向朝廷荐举人才。《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於天子。” 孔颖达 疏:“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也。”《后汉书·王符传》:“其贡士者,不復依其质干,準其才行,但虚造声誉,妄生羽毛。” 唐 元稹 《戏兵部马射赋》:“贡士之程,职司其举。”《明史·太祖纪三》:“二月丙申,初命天下学校岁贡士於京师。”
(2).指所荐举之人。《陈书·宣帝纪》:“辨方分职,旰食早衣;傍闕争臣,下无贡士。”
(3). 清 制,会试中式者为贡士。《清史稿·选举志三》:“次年试举人於京师,曰会试,中式者为贡士。”《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六回:“此刻要他写一张借据,那可就比新贡士殿试写一本策还难点了。” 严复 《救亡决论》:“至於成贡士,入词林,则其号愈荣,而自视也亦愈大。”
贡士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专有名词,特指通过会试考核的科举人才。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维度阐释:
指通过京师礼部会试的考生。在明清科举体系中,乡试(省级考试)录取者称“举人”,举人参加全国会试后,中选者即获“贡士”资格,标志着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是进士候选人的正式身份称谓。
来源:《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释义:“明清科举制度,会试中式者为贡士。”
层级地位
贡士为科举三级考试(乡试→会试→殿试)中的第二级进阶身份,介于举人与进士之间。会试每三年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录取者统称贡士,首名称“会元”。
来源:《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郭培贵著,上海人民出版社)第五章。
职能与进阶
贡士需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仅定名次不淘汰,故贡士实际已锁定进士功名,殿试后按成绩分为三甲进士(一甲三名,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来源:《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商衍鎏著,故宫出版社)第四章第三节。
词源与演变
“贡”本义为献予、荐举,“士”指人才。“贡士”一词最早见于《礼记·射义》,原指诸侯向天子举荐人才。隋唐科举制形成后渐与考试制度结合,至明清成为固定科名。现代汉语中,该词仅用于历史语境。
来源:《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王力主编,中华书局)科举章节。
贡士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重要称谓,其含义随朝代演变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权威资料的详细解释:
先秦至汉代
原指诸侯向天子举荐的士人。汉代发展为郡国荐举的孝廉,《后汉书》记载“郡国考廉,古之贡士”。
唐代至宋代
通过州、县科举考试(乡贡或乡举)的考生被称为“乡贡士”,具备参加中央考试的资格。
明代
分两类含义:
清代
特指会试中试者,需再经殿试确定最终排名,殿试后称为进士。但习惯上会试通过后即被称作贡士。
贡士专指会试通过者,而贡生是通过选拔进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员(秀才),两者在明代以后分属不同体系。
部分非权威资料提及“贡士”可泛指各领域杰出贡献者,但此用法非历史原义,需结合语境判断。
贡士的核心定义围绕科举制度展开,尤以清代“会试中试者”为典型。如需了解具体考试流程或历史案例,可进一步查阅《明史》《清史稿》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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