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吠舍 ”。
"吠奢"为梵语音译词"吠舍"(Vaiśya)的异写形式,是古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第三等级。该词最早见于唐代佛经译本,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古印度四姓之一,为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平民阶层。"《辞海》第七版进一步说明其社会职能为"经营农牧、手工业及贸易,承担纳税义务"。
从词源学考证,该词由梵语词根"viś"(定居)演变而来,与"吠陀"文献中的"viśah"(村落)存在语义关联。在佛教典籍《长阿含经》中,佛陀明确将吠舍的职责归纳为"殖诸田业,行商坐贾"。
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学术研究中普遍采用"吠舍"作为规范译名,该拼写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中被确立为标准词形。印度古代法典《摩奴法论》第八章详细记载了吠舍阶层的权利义务,包括"耕种土地、放牧牲畜、经营借贷"等经济活动。
“吠奢”一词的解释存在不同来源的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综合分析:
主要含义(印度种姓制度)
根据汉典、爱站小工具等权威来源,“吠奢”是“吠舍”的异写形式,指古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第三等级。该阶层主要由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构成,负责社会生产与贸易活动。唐代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载:“三曰吠奢,商贾也,贸迁有无,逐利远近”。
其他争议性解释(形容奢侈)
部分词典(如查字典)提到“吠奢”意为“行为言语奢侈浪费”,并附有唐代杜牧的典故。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古籍或专业文献,可能与发音相近的词汇混淆有关,需谨慎采信。
建议:在学术或正式语境中,应采用“吠舍”(Vaishya)的种姓含义;若遇到形容奢侈的用法,建议核查具体文献来源或结合上下文判断。
白单衣褊袒兵车之属不少弛拙创格墩子武生二叶放黜放汤鲠谅瑰瓒国公国脚借宫讦施结衔迥乎不同久要鴡鸠氏刻木为鹄犪牛滥漫里藏灵旂拢子洛闽迈踪蒙茸麽人明细账牛膝湓浦皮草扑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奇龄热辣摄缕实质上殳虫税銮説的着戍屋松堂绥宁梭动汤聘贪口腹头条讬之空言屠耆王隗始五弄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相浑乡里夫妻像素乡镇仙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