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标准。 三国 魏 阮武 《阮子·政论》:“世多善弩而拙於弓。弓无法準,故任巧由意。弩有法準,故易有善。”
“法准”是由“法”与“准”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从汉语词源和构词法角度解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包含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范(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准”意为标准、准则,引申为衡量事物的依据(来源:《汉语大词典》)。二者结合可理解为“法律准则”或“法定标准”,特指以法律条文或司法实践为依据的规范性尺度。
在专业语境中,“法准”常与具体领域结合使用,例如“量刑法准”指刑法中衡量刑罚轻重的标准,“契约法准”则指合同法中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这一术语体现了法律规范与执行标准之间的统一性,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特征(来源:《法学大辞典》)。
“法准”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规范标准,特指法律或规则所确立的行为准则。以下是详细解释:
“法准”由“法”(法律、规则)和“准”(标准、依据)组合而成,强调法律或制度中明确规定的行为规范。例如,三国时期阮武在《阮子·政论》中提到“弓无法准,故任巧由意”,通过对比弓与弩的差异,说明“法准”对行为约束的重要性。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典籍中的用法或现代法律案例,可参考《阮子·政论》及相关法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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